22种抗癌特药被纳入医保 我市对抗癌特药管理政策予以调整,将特药范围增加至22个品种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卫东)记者从市医保处获悉,根据国家药品目录库调整,按省人社厅《关于将有关药品纳入医保特药用药管理的通知》规定,徐州市对抗癌特药管理政策予以调整,将特药范围增加至22个品种。 市医保中心医管科负责人介绍,特药范围增加至22个品种,根据综合测算后将报销比例确定为职工医保55%,居民医保50%,同时将个人自付部分纳入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即“二次补助”。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额度以上的部分医保再予以报销,且报销比例根据自付费用段为50%-70%。政策调整后,个人自付费用越多,报销比例越高。 市医保中心医管科副科长仲育田举了几个例子,比如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商品名多吉美,用于治疗肝癌、肾癌或甲状腺癌,每年总费用为292320元。按原政策职工(75%)报销219270元,居民(70%)报销204624元。按新政策,职工报销236356.8元,报销比例达80.86%;居民报销231972元,报销比例达79.36%。仅2018年1月到5月,徐州市(含五县两区)申请通过特药待遇证的人数已达到1424人,预估医保基金支出也将出现大幅上涨。 2013年特药政策实施后,对于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人群,格列卫、赫赛汀、达希钠3种药品可以全程赠药,个人不需自付任何费用。2018年初,医疗重点救助的低保对象、特困职工、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七类人群可享受包括易瑞沙、恩度、格尼可、昕维等14种药品全程赠药的待遇。 此外,除上述特殊重点救助人群外,对于所有持江苏省特药待遇证的患者,还有7种药品有各自相应的买赠待遇。格列卫有买3个月赠送9个月的政策,病人只需承担每个待遇周期前3个月的药费,后9个月由基金会进行赠药;再例如像治疗肺癌的伊瑞可,病人承担前21盒药品之后可终身免费使用。 据了解,目前特药采取三定管理,即定医院、定医师、定药店。徐州市医保中心医管科副科长仲育田介绍,目前特药医院有三家,分别是: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这三家均配置有特药输注中心,特药的申请和评估都要在这三家医院的责任医师处进行。此外,特药药店有四家,分别是:徐州市普济药店、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第八药店、徐州市中新大药房、徐州市广济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古彭药店。 那么,特药办理到底如何申请呢?据了解,患者或代办人需携带患者的相关病例材料至特药责任医师处进行申请,符合特药报销范围的由责任医师填写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盖章后,携带特药申请表、相关病例材料、患者以及代办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及患者的一寸证件照至医保中心进行待遇证审核发放。之后持待遇证、责任医师处方、申请表、评估表至患者办理时所选择的定点特药药店购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