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市东方人民医院于10月16日下午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训讲座。讲座由该院法律顾问王玉玲律师主讲,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医护人员1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王律师首先总结回顾了医疗公立纠纷的经验教训,并针对10月1日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进行了讲解。从医疗纠纷的概念、医患沟通的基本原则、医患沟通注意事项、医疗纠纷处理、侵权责任构成、患者知情权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为医务人员预防和处理纠纷提出了明确的指引,将极大的促进医疗纠纷的规范化处理,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关键性、规范性的作用。
通过此次培训,使全体参培人员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有了全面深入了解,提高了大家的医疗安全和医疗事故防范意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为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东方人民医院 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