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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至10月江苏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

记者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杜绝过期药品回流社会,危害百姓健康,从9月份开始,江苏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

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是指居民家庭中已超过有效期,或虽未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已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非但不能保证质量和疗效,还有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危害身体健康。过期失效药品不同于生活垃圾,不可直接丢弃于垃圾箱。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药品属于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不同,危险废物危害更大,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人类健康。简单扔进垃圾桶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回收加工进行“翻新上市”。

此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由省药监局联合省医药商业协会共同开展,时间为9月至10月,为期两个月。每个县(市、区)将至少确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加活动,并通过在各门店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的方式,对家庭过期药品统一回收、统一存放,并做无害化处理。(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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