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规范精神卫生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11月13日,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召开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协调会,会议由总会计师王文彬主持、部分临床科主任、护士长及财务科、医保办、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参加,共计20余人参会。
会议就如何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问题进行讨论、学习首先,财务科陈勇科长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精神卫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逐条对部分精神卫生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的价格、修改的计价单位、完善了的项目内涵,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说明。医保办王主任对这部分项目就医保检查情况向大家做了通报,并强调之前这部分收费项目有的计价单位不明确,有的无项目内涵,这次通知对此进行了规范,以后肯定为医保重点检查对象,请大家一定要规范再规范。接着,各科室对规范这部分项目进行了讨论,对不能明确的,各科室于会后向各自的主管部门咨询,也可以向外市的精神病院沟通,最后明确如何规范收费。
最后,王总会计师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各科室、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得自立项目收费、自订标准收费;不得分解项目、重复收费;不得违反标准计价单位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文件规定收取,做到切实减轻患者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
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财务科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