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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市参保职工选择定点单位发生变化 普通门诊不用再选定点医院

徐州日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孙盈 通讯员 胡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2020年徐州职工医保实施市级统筹,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自2020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选择定点单位享受门诊待遇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其中,职工普通门诊不用再选定点,职工门慢、职工门特分别增加1家定点医院。

以职工普通门诊为例,以前参保人员需要选定一家基层医院、一家二级或三级医院、一家B级药店。自2020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再需要选择定点医药机构。

对职工门诊慢性病人员来说,以前门慢人员要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院、1家二级或三级定点医院、1家B级药店。自明年1月1日起,门慢人员可以选择1家定点基层医疗机构、2家二级或三级定点医院、1家B级定点药店;专科医疗机构的专科门诊、中医医疗机构和A级药店不需要选择。

对职工门诊特定项目,以前门特人员只能在选定的1家医疗机构享受待遇。自2020年1月1日起,门特人员可以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1家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专科医疗机构的专科门诊、中医医院不需要选择。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职工注意,门慢、门特人员在选择之外的其他定点单位就医购药的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和现金支付,发生的费用不累计起付标准,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与此同时,定点单位一经选定,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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