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孟祥 通讯员 来汉麟)日前,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联合发布了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我市《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项目获奖,全市仅有两家单位获此荣誉。
保障饮用水等公共卫生安全是卫生监管机构义不容辞的职责,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饮用水等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证。《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作为全国首部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有效规范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市场,明确界定监管机构职权,对现制现售水经营行为提出明确要求,保障市民使用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该奖项的获得充分展示了徐州市卫生监督所近年来对徐州市法治建设工作创新思路理念、勇于实践探索的工作成效。下一阶段,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为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