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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地产国内市场兴起 投资者需三思后行

 只要花1000元,就能“凑份子”买一套千万级的别墅?只要花1000元,就能投资地产项目,拿到投资收益,如果房屋售价超过一定数额,还能享受最高11%的回报?但是在相关法规、市场规则不完善的情况下,由此产生的法律、投资风险值得投资者关注。

  地产众筹兴起

源自美国的众筹投资模式,近年来在国内市场生根发芽,为不少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解决资金问题。而最近,这股众筹风潮席卷房地产行业,并受到投资者追捧。

10月17日,前涌金融发布了一款地产众筹理财产品——e家盈2号,最低1000元起投,最短投资期限三个月,年化收益达到7.5%,连续滚存则每三个月的年化收益可持续提升至8.5%,最长期限两年。

同时,前涌金融和上置控股承诺,为了真正体现地产众筹,在“e家盈2号”1期项目到期之日——2016年10月31日,以上海市房地产网站公开的销售均价为基准,推出如下策略,即如果销售均价超过3.3万元,投资人收益增加1个点,超过4万元增加2个点,超过4.5万元增加3个点,也就是投资人最高年化收益将超过11%。

房地产领域的众筹项目还不止上述一例。不久之前,搜房网携手新城地产三大项目在常州发起“房产众筹”活动,并高调打出“购房者最低投资1000元,最高预期收益40%”的招牌。此前搜房网已经在天津和重庆发起房产众筹,9月12日,地产龙头万科苏州项目在搜房网发起的6折起拍房产众筹更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而团贷网旗下的“房宝宝”于今年6月中旬与东莞中信御园项目发起了一期别墅众筹,共需众筹1491万元,短短2小时便被443位投资者申购完毕。截至目前,团贷网的房产众筹项目已经发展到第五期。第二期在9小时内完成1000多万元的筹资额, 第三期甚至出现“秒杀”的局面,11分钟内筹齐1510万元。

 从“买房”到“建房”

虽然房地产众筹发展时间尚短,但已经形成了两种模式,一种是众筹买房,另一种则是众筹建房。

例如,众筹买房的“房宝宝”网站,其操作模式是,该网站以一定的折扣预订一批房源后,从互联网募集购房资金购买,委托关联公司对该房产进行代持和管理,待找到合适的买家后再交易给买家。房源转手出售之后,众筹者按照投资份额分配售房所得。简而言之,就是网民“凑钱”买房,待房子升值后出售从而获得投资回报。以“房宝宝”募集的第一期产品为例,该产品6月中旬发售,到8月下旬,该套众筹别墅就以1600万元的价格售出,实现年化收益40%。

相比之下,南京地区成立了一家众筹建房网站,号称能够私家订制决定小区位置、户型、配套、邻居,并降低20%的房款。据了解,该项目由乐居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将南京分为江宁、江北、仙林等8个片区,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的购买意向,选择其中一个片区报名,一旦该片区报名人数达到300人以上,众筹项目就可以启动。

据该公司负责人即众筹建房发起人袁长喜介绍,“通过众筹建房这种模式,志同道合想买房的人每人拿出几十万元参与众筹建房,将款项放在同一个银行监管的账户,专款专用,并和开发商合作共同拿地,由开发商代建,直至项目完工交付,按用户之前确定的房屋面积、户型分配”。袁长喜强调,与全国各地零星实验的众筹建房项目不同,为了符合政策规定,“乐居众筹”在凑满足够的报名客户之后将引入成熟的品牌开放商,委托开发商去拿地、建设小区,最终交付。

事实上,在楼市低谷期,中国房地产行业优胜劣汰洗牌的速度正在加快。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完成的并购标的交易宗数为73宗,交易总额为153亿元。而去年全年完成的并购交易也不过35宗,交易额143亿元。并购交易转让方更多为中小房企。由此看来,中小地产商的生存处境并不乐观。

在团贷网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唐军看来,“众筹建房解决了开发商最大的痛点,即资金及客户;购房者又为‘房宝宝’带来了直接的佣金收入、购房者消费行为大数据库以及良好的口碑;而购房者给开发商解决了融资问题,降低了营销成本,同时减轻了存货滞销压力;开发商为‘房宝宝’带来了专业的房产开发服务及房产开发整体解决方案,同时也给购房者带来了室内格局及装修定制化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

风险自担 投资者需三思后行

虽然房地产众筹看上去很美,但是在相关法规、市场规则不完善的情况下,由此产生的法律、投资风险值得投资者关注。

对于地产众筹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唐军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发放贷款),并以股权、货币或实物作为回报,承诺向投资人进行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而“房宝宝”项目则是采用参与人自行委托购买并处分已确定的目标房产的方式,参与人自负风险、享受收益,与非法集资不同。

但他也指出,“我们不承诺保本、保息,所有投资风险都要由参与众筹者自己承担” 。团贷网房产众筹的最低投资额只有1000元,最长持有期为三年。“如果三年后还没有卖出去,或者房价跌了,参与的众筹者可以投票表决是继续持有还是亏本卖出,超过50%的人同意卖就可以卖掉。”

而众筹建房的后续问题更加复杂。虽然众多地区已放开限购及限贷政策,但楼市观望情绪依旧浓厚,而地产众筹基本处在二三线城市中,其抗风险能力较为脆弱。

从本质来讲,众筹建房是一种合伙行为,可能会导致合伙过程中这种决策或决议难以做出也难以施行。购房者需要将钱提前支付给开发商,如果房屋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投资者会面临很大风险。

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才可以进行商品房(资料、团购、论坛)预售。而拿地和建设部分都需要众筹投资者的资金支持,这样一来,市民投入的资金无法当做房屋预售款。如果将这笔资金的性质认定为投资,那么若楼盘建成后,开发商为了提高房价而解除众筹合同,投资者也很难维权。

显然,与股票、期货、黄金等投资品种一样,众筹投资也存在风险,投资者不仅要关注收益方面,更需要提防风险,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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