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杜宇)记者从13日举行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2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和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2500元。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政府支持其修缮加固或新建40至60平方米的安全住房。
据仇保兴介绍,自200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5年来,中央累计安排补助资金681.72亿元,支持973.4万贫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已覆盖全国农村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直接带动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投资约3300亿元,间接拉动投资和消费约950亿元,创造了约20亿工日的农村就业。
仇保兴说,全国目前仍有约2000万户危房待改造。今后三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与监督管理,加快改善广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和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