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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村集体合法工业用地可入市流通

“深圳将搭建产业空间供需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18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主任王幼鹏在深圳市政府召开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近期,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参与制定了《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该办法着力于建立健全深圳产业用地供应的信息公开与收集制度,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用的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全市统一的土地市场,有效拓展产业用地来源,不仅仅政府用地,把社会的集体社区土地也投入市场。

王幼鹏表示,该办法有两点核心,一是搭建产业空间供需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该办法规定市土地主管部门每季度在产业用地供需服务平台上公布产业用地区位、规模等,企业可利用这个平台充分了解产业用地供应计划,提交用地申请,改变以往需向不同部门提出申请的局面;政府可通过这一平台收集企业空间需求,保障土地供应的公开透明,从而实现政企间的信息共享。

二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用地,在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第二种方式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3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可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

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的积极性,申请纳入深圳统一的产业用地市场的合法留用地,免收《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198号令)中规定的10%的公告基准地价。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进一步解释说,深圳城市化之后,社区股份制公司手上有很多资源,有些是政府通过城市化有关政策或者通过征地返还的政策为其办了手续。但也有相当多的是未征未转,土地还在村集体手中,过去由于资源很多,社区集体盖一些低档的厂房或做一些低水平的合作,或者把土地租给厂商,有些社区的厂房现在竟然租金只有几元/平方米,而且建得早,水平不高,环境不配套,现在看来这是一种低水平的发展。

他表示,深圳想就此搭建一些平台,引导土地所有者和投资者合作,最终土地所有者也可以通过和产业合作来持有股份、参与到更高优的产业中,这样来促进土地利用价值、促进股份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他们的富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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