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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理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体制

此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且租房合同统一网上登记备案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樊海涛)为适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形势、落实上级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网签网备的新要求,提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市住建部门发布通知,规定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统一在徐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为科学推动和管理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实现房屋租赁交易和监管模式从传统向智能化的根本转变,2017年10月份,江苏省首家租赁监管平台徐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进一步理顺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管理体制,规范业务流程,促进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我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实行县(市)区属地管理。县(市)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做好工作部署、政策宣传、政策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窗口建设、业务办理、信息档案管理、投诉处理、纠纷调处、登记备案情况的检查及未登记备案行为的查处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市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范的制定、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平台登记备案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登记备案信息档案的管理;以及所属登记备案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全市房屋租赁合同统一在徐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受理途径为线下窗口受理和平台线上受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遵循“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线下申请、要件审核及发证;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线下和平台线上申请、要件审核及发证。

为方便群众,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全面受理主城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线上申请与统一审核,市主管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均可发证,并全程受理市主城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线下备案申请、要件审核,所办理的登记备案信息,按照出租房屋所属区域纳入市区各区数据统计。

市住建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宣传检查工作力度,动员督促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同时,要抓好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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