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频道 > 国家政策 > 正文

各地房屋交易的契税优惠政策没有变化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郁琼源、谢希瑶)对于老百姓来说,买卖房子是大事。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就会遇到契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明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会有什么变化,会影响买卖房屋吗?针对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记者近日在北京走访了房产中介、办税大厅,并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通过不同的声音,让我们来全面了解一下这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税种吧。

 房屋交易平稳 契税法与契税暂行条例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契税法通过的消息一出,引起不少房产中介的关注。有的中介甚至直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买房要趁早,原来1%、1.5%的税率要调高了!”

 该如何正确理解契税法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呢?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告诉记者,契税的立法主要是在原本暂行条例稳步实施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其立法层级,践行税收法定原则,做出国家法律层面的规定。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3%-5%。此前的契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契税基本税率也是3%-5%。

 “此次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房产中介说的1%、1.5%税率,是原本的契税暂行条例下个人购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一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另外的限制条件。目前上述政策依然在实行,还是按照优惠税率执行。”樊勇说。

 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8月24日,北京链家二手房本月日均成交与7月日均成交基本持平。据链家内部人士回应,社会上关于契税法会提高购房人契税的说法,主要目的是为刺激购房者尽快入市。但实际情况是目前契税法的通过未涉及契税调整,因此对于购房者交易成本不产生影响。建议购房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购房节奏。

 契税法有三个新亮点

 契税法并没有涉及税率优惠调整。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通过研究契税法,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可以根据住房类型的不同确定差别税率。契税法明确了现行特殊方式转移权属的规定和契税免税政策,并适当拓展了公益事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退税规定。也就是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途撤销终止,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同时,简化了纳税申报要求,明确了纳税人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申报缴纳契税。

 “本次新规主要是税制平移,与原本的暂行条例相比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因此对于各个行业而言影响也不明显。”樊勇说,尤其是对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平稳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增加的对公益事业的优惠政策,可以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

 办税秩序稳定 房屋交易缴税更加便利

 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主要负责契税业务办理。记者在这里采访发现,契税业务办理没有什么变化。据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屋买卖业务比较复杂,买卖双方纳税义务不同,当前税务部门的工作重心是提高整体办税便利化。

 据了解,北京市税务局近年协同市住建、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不断提升房屋交易缴税办证便利度:流程方面,已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办理”,通过跨部门联办方式保证全业务流程“最多跑一次”,单窗口当日办结;平台方面,已跨部门整合系统实现“一网通办”,纳税人可在网上一次性提交各部门所需材料,实现全流程只登录一个系统、只交一套材料,大幅压缩办理时间;技术方面,充分应用“区块链”前沿技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网上缴税功能及电子完税凭证,实现“一次不用跑”的不见面审核与非接触式办税,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结不动产交易全部环节,获得纳税人的广泛认可。

 目前,各地房屋交易的契税优惠政策都没有变化。樊勇认为,总的来说,契税法对房地产市场是否有新的影响取决于各地政府在其法律授权范围内对房地产交易的契税政策是否有变化。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house/gjzc/2020-08-27/445448.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