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就10日政风热线直播中涉及的南京建邺区好邻居生活广场租金减免不到位问题,记者随省国资委督办组前往现场督办。
为减少疫情对商户的影响,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今年3月8日,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推出了关于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尽管政策推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南京建邺区好邻居生活广场的部分商户却对减免数额以及减免比例产生疑惑。政策规定了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但相关商户只拿到了减免部分租金的优惠。
“好邻居生活广场的商户与河西集团并没有直接的租赁关系。”河西集团紫金商管公司总经理姚一志告诉记者,虽然好邻居生活广场的建筑产权属于河西集团,但2009年这幢建筑被江苏好邻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整租。整租后,江苏好邻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建筑进行了装修和运营,所以其与实际承租户签订的租金总额高于原租金。“江苏好邻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我们只能要求转租(分租)方以不低于集团对其减租的金额,向其下所有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方进行租金减免。”
对于被投诉,江苏好邻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宗元也挺无奈:“我们已经将河西集团给的减免金额全额分配给了符合条件的商户。”刘宗元坦言,作为民营小微企业,他们的实际生产运营也受到了疫情冲击,“设备更新维修、人员工资等正常开支并没有减少,疫情期间作为运营方我们还需额外支出场所消杀费用。”
事实上,在接到租金减免通知后,河西集团已经第一时间通知了旗下相关租户。在现场,记者看到了包括江苏好邻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企业填写的租金减免申请,预计减免租金总额超千万元。姚一志介绍,为保优惠政策真正惠及最终承租户,河西集团设置了“保险阀”——转租(分租)河西集团房屋的企业,需提交和所有最终承租方签订的减免协议,清楚标注减免金额并由最终承租方签字。河西集团会对转租(分租)方的减租申请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在确定最终承租方得到优惠后,“二房东”们才能获得3个月租金减免。“我们同时鼓励非国有转租(分租)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姚一志说,目前租金减免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确保在本月底所有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可以拿到免租优惠。
□ 本报记者 陈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