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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用地

人民网南京11月18日电 (李静晔)土壤环境质量事关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乃至居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江苏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明确,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疗养院等项目选址时,应重点调查、评价分析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状况是否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方案》明确,江苏将从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加强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示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10个方面入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解决一批土壤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在具体举措上,江苏省将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试点开展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敏感用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疗养院等项目选址时,应重点调查、评价分析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状况是否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严格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督促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电池、轮胎、塑料等处置利用以及废旧车船拆解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预防土壤污染的措施。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江苏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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