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频道 > 国家政策 > 正文

合肥房屋征收评估新规正式施行 进一步明确评估鉴定流程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合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进行修订并由试行转为正式施行的通知,此项规程的正式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保障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房屋价值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评估结果与拆迁补偿金额息息相关。本次施行的新规程提出,依据职责,合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活动进行技术指导;依当事人申请,对房屋征收评估复核结果进行技术鉴定;参与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技术性规定;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等。

  新规程明确了合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的流程,鉴定申请人要将被征收房屋、土地权属、项目征收方案、需鉴定的房地产征收评估报告等材料,提交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5个工作日内,专家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符合鉴定受理条件的,向委托人发出受理通知书。鉴定工作需在受理后的10日内完成,重大、疑难的鉴定项目,鉴定时间可适当延长。

  鉴定申请受理后,专家委员会指派鉴定小组,其中至少含一名专家委员会委员且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由鉴定小组专家对房屋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对房屋评估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等提出专业意见;需要查勘现场的项目,严格按流程进行,如实记录入户查勘等情况。根据专家小组的合议结果,最终专家委员会出具鉴定意见。

  房屋征收评估,是保障百姓“住有宜居”的民生大事,事关征迁居民切身利益。因此,专家鉴定小组成员以及协助鉴定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回避原则。比如,是鉴定项目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与鉴定项目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与鉴定项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等。专家组成员未主动申请回避的,有关人员有权提出回避要求。(记者 王珊珊)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house/gjzc/2023-08-14/458258.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