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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20万元
原标题: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20万元
  6月5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重点保障租房提取、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该中心印发《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其中,贷款最高额度将上调至120万元,自6月7日执行。

  此次,郑州住房公积金政策从支持租房提取、延长公积金提取时间、提高首次和首套房贷款额度等多方面进行调整。

  如对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承租郑州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在年度内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至120万元,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延长至5年以内;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按照对应限额上浮20%;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等。

  “上调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助于公积金流动使用。对于单缴职工家庭,也允许把未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的工资收入列为家庭收入,这也是一个政策创新点。”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郑州市公积金政策调整,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便利性和使用额度,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相关居民家庭公积金贷款工作的开展,对于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有积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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