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截至11月底,我区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指标。
据了解,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开工数1380套、基本建成数239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开工数300套,基本建成数800套,新增租赁补贴100户;经济适用住房开工数330套,基本建成数280套;限价商品住房基本建成数410套;棚户区改造开工数650套,基本建成数800套。
1-11月份,我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开工1734套,占任务数的125.65%;基本建成3010套,占任务数的125.94%。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开工462套,占任务数的154%;基本建成1298套,占任务数的162.25%。新增租赁补贴119户,占任务数的119%。经济适用住房开工480套,占任务数的145.45%;基本建成285套,占任务数的101.79%。限价商品住房基本建成464套,占任务数的113.17%。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开工673套,占任务数的103.54%;基本建成844套,占任务数的105.5%。
为确保各类保障房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区采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资金支持力度和融资平台支持力度等举措。修订出台《大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逐步形成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形成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在内的面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差异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实施建设。坚持“快字当头,质量为先”,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全力打造民生幸福工程。 (葛顺明)
来源:大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