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沛县行政执法局没有经法院裁决强拆房屋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 :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吉祥快乐! 首先我向您致歉,我的家事给您添麻烦了,我叫王建锁,家住江苏省沛县汉源街道办事处刘元村南门口 14 号。向您反映以下问题,我为自己的言行负法律责任。
1. 房屋强拆问题: a. 强拆房屋沛县行政执法局没有经法院裁决就安排强拆且不给予补偿,我认为地方职能部门的强制行为不合法; b.2009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00 沛县行政执法局签发 24 小时( 2009 年 9 月 12 日9:00 前)自行拆除的 限期拆除决定书,由居委会主任代签、沛县行政执法局 2009 年 9 月 13 日 9:00 出动数百人队伍强拆;拆除处理需要时间,且我们不知情有限期拆除通知书。我认为相关同志没有为百姓如何生存着想、拿百姓财产不当回事,存在渎职和滥行执法权利。 2. 强拆给我们家庭经济造成灭顶之灾,使我们家庭生活越来越困难。 3. 沛县政府信访办、徐州市政府信访办要求沛县新城区给予解决预制 问题,而 沛县汉源街道办事处回复:水泥制品厂是一块水泥地,考虑我们家生活困难给予 2 万元赔偿。首先我们全家感谢他们的“照顾”,看到了我们家的实际生活困难,但是 2 万元是果树和附着物的赔偿,我认为 汉源街道办事处不执行县、市的意见且有造假、蒙骗上级行为。 4. 合法上访被接回沛县,我家属刘素侠遭遇不明黑社会人员的非法拘禁和恐吓及回沛被沛县公安局拘留的问题:刘素侠遭遇非法拘禁和恐吓问题,因手机被非法人员没收、家属被非法拘禁在沛县南潭旅馆遭恐吓、刘素侠绝食抗争才得自由。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坏人的非法行为但我们没有说谎。只有接受这一无情的屈辱,在党的蓝天下光天化日中任由坏人欺负;沛县公安局拘留是有凭证的。 我认为“家乡基层政府个别同志没有很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而迫害人民却如此简简单单”。
八年的反映问题,给我们全家的身、心、精神,经济财产均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让我们的心灵遭受巨大的创伤、精神受到非常人所能承受的折磨。愿敬爱的党和政府为百姓作主,拯救我们一家的困难! 我们全家衷心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生我们养我们的故乡。
此致敬礼!祝您中秋愉快,万事如意!
王建锁、刘素侠 13395265635 敬呈
2016 年 9 月 7 日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百姓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