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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0月8日起市民买房需先纳税后办证

  南京市地税部门传出消息,国庆长假过后,南京不动产交易流程将发生大变化。10月8日起,房产交易税收征收环节由此前的在领取产权证环节缴纳,调整为房产交易备案之后、不动产登记受理之前。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将作为不动产登记受理要件。也就是说,在南京买房要先缴税再办证。

  据了解,以前南京房产交易的契税、个税等都是领房产证(现为不动产权证)之前才缴。自2016年10月8日起,南京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屋交易管理,并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不动产登记受理要件。10月8日前已由房产部门登记受理的房产交易案件,其税收征收仍按原流程办理。申请享受购买家庭一、二套住房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前仍须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家庭住房信息证明,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交给税务部门。(王平 黄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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