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下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联合部署开展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持续到12月10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结果将适时对社会公布。
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对全市新开楼盘开展检查,查处重点区域商品房销售的投诉举报,处置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突发事件。与此同时,南京各区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房产管理部门,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在售楼盘,并按照“双随机”要求,组织抽查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规定执行情况。
这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哪些方面的情况呢?据悉,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