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低碳理念 推广绿色建筑 我市今年将新建790万平方米节能建筑 |
徐州日报讯(记者 樊海涛)昨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徐州市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了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全市今年将完成新建节能建筑面积790万平方米,节能达7.9万吨,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1万平方米。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通知及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创建任务的要求,日前市城乡建设局经调研,明确了我市2017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全市今年将完成新建节能建筑面积79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47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316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面积比去年增加了240万平方米,提高了43.6%,节能达7.9万吨;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在居住建筑的应用面积270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在公共建筑的应用面积36万平方米;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1万平方米,对于既有居住建筑,凡采取外墙、屋面、窗户、遮阳等节能改造措施的,均可计入节能改造建筑面积。 同时,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220万平方米;新增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42项;新增建筑能耗统计项目700项、建筑能源审计项目28项,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安装项目达到20项。目前该全年总体工作目标被分解到各县(市)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 依照国家和省住建部门要求,今后我市要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探索以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适应老化改造、建筑功能提升及居住环境整治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 据介绍,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我市城乡建设模式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市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地建管部门,要明确责任,严格建筑节能各个环节、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的各项工作,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的运行监管,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完善统计渠道,确保我市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