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市房产部门和物价部门同日发布公开声明,针对“滁州解除楼市限价政策”的传言进行辟谣,表示将继续执行上半年出台的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指导机制,并将对散布谣言、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的行为进行处罚。
“9月1日起正式解除限价政策,滁州房价将迎来大涨……”7月以来,这条传言在微信等网络平台大肆传播,引发了滁州市房地产销售市场恐慌。传言中的“限价政策”是指滁州市于3月9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建立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指导机制”,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整。
据悉,自3月以来,市发改委(物价局)和国土房产等部门召开了9次联席会议,研究了22个重新备案的楼盘以及超过50个批次的新开楼盘引导价格,达到了“商品住宅备案价格环比不上涨、确保滁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目标。
两部门均表示,该政策现在仍在执行,未做任何调整,敬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理性购房;对于捏造、散布谣言,制造市场恐慌情绪行为的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滁州网)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