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装电梯,不妨建立利益补偿机制
近日,杭州出台了《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市区范围内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民心工程,在全国步入老年化、白发人口日益增加的今天,果真能理顺解决这一难题,真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但对加装电梯一事,因其本身复杂性,我们目前还不能抱以过分乐观态度。上海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目前属于全国最高,但是几年下来,进展并不顺利,实施的小区屈指可数。非但上海,各地亦然。可见,制约老旧小区补装电梯,要害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安装费、补贴多少钱的问题。
制约补装电梯的一个问题是,目前并没有一个关于出资、维修、日常运营费用摊派的既有模式,各楼层对此意见不一,导致纠纷不断,因此进展受阻。
更重要的原因是,低层业主强烈反对。反对的理由很简单,加装电梯对自己有害无益,房产还有贬值的风险。在二手房市场上,多层楼房一般是中间贵,低层次之,高层因为上下楼不便,最便宜。但装了电梯后,高层上下楼方便,采光通风又好,房价通常明显攀升,业内人士估计,价格涨幅一般在20%左右,而低层因为加装了电梯,升值空间减少甚至贬值了。
虽然根据杭州刚出台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但根据《物权法》规定精神,物权归个人所有,不允许使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条款,从而确保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你无法指责低层住户一票否决加装电梯的要求不合理,无论是站在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因为加装电梯必然影响到所有业主的物权。
所以,建立适当的利益补偿机制还是必要的,加装电梯得益的一方应当对受损的一方给予适当的利益补偿,这样才显公平。而任何变革,只有公平,才能顺利实施下去。所以,在关心民生给予补贴的基础上,不妨也推出一个基于合理的参考补偿模式,让低层和高层业主坐下来,协商找出利益平衡点,这样,这个民生工程才能更顺利地开展。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