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预计办理组合贷款4000笔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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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旭东)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可以组合使用的消息一经正式发布,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6月3日上午,我市第一笔组合贷款成功办理,林先生和杜女士成为组合贷实施以来第一个受益的家庭。 当天上午9时许,林先生和杜女士就来到位于永安广场的徐州公积金中心城西营业厅。他们购买了一套168万元的住房,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100万元,其中公积金40万元、商业贷款60万元。按组合贷款的审批流程,采取市公积金中心先行审批,组合贷款合作商业银行后审批的方式。公积金贷款部分,他们从递交材料到完成审批仅用了20多分钟。随后,他们又来到隔壁的邮储银行在公积金营业厅设立的贷款服务点,继续完成商贷审批流程,全部办完一共用了1个多小时。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积金贷款现有政策提取+贷款上限为70万元,以林先生和杜女士所购住房为例,在开展组合贷业务前,购房贷款只能在公积金贷款和商贷中选其一。根据其公积金缴存基数,最大只能贷款40万元,剩余60万元只能自己想办法补缺。如今通过办理组合贷款,林先生和杜女士按照贷款10年、等额本息计算,公积金月还款3908.76元,共支付利息69051.2元,商业贷款月还款6551.79元,共支付利息186214.8元,比纯商业贷款节约利息55090.8元。 据悉,组合贷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商品住房总价的70%,存量房(二手房)首次贷款不超过总房价的60%。组合贷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比例,且首付加组合贷款总额不高于房款总额。组合贷的期限最短1年,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在还款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根据借款人需求选择。贷款本息按照徐州公积金中心和组合贷款合作银行各自发放的比例收回。借款人应按月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法或等额本金法。每月还款日为市公积金中心与组合贷款合作银行各自约定还款日。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借款人可以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部分还贷、一次性还清等业务,其中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部分还贷等业务。 徐州公积金中心贷款处处长李文韬介绍,中心对未来组合贷款的数量进行了测算,根据2018年全市公积金发放贷款数量14470笔,其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是10000余笔,占比较大。但是,目前试行期间,职工办理组合贷款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房(二手房)为唯一一套住房;二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预测今年全年办理组合贷款的数量在4000笔左右。目前,全市职工办理存量房(二手房)首次贷款的都可以去附近公积金营业厅办理组合贷款,办理商品住房首次贷款目前只有邮储银行作为试点实施组合贷,银行方面也围绕组合贷款简化手续、缩短程序,做了大量工作,在各项业务正常办理的情况下,当天就可以实现放款。今后,将按照“成熟一家、开办一家”的原则,积极与符合条件的各家银行合作,为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不断增强职工获得感和幸福感。 邮储银行徐州市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邮储银行作为组合贷款首批试点行,在公积金中心驻点服务,客户可以在公积金中心进行一站式办理,同时邮储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个人结算、信用卡、财富管理、外汇、消费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