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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e网通”服务品牌深化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营商环境“深化年”工作部署和市委改革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星级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徐委改办〔2020〕1号)要求,持续推进“公积金e网通”服务品牌建设,现结合中心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营商环境“深化年”总体部署,对标国内一流城市标准,进一步巩固“公积金e网通”服务品牌创建成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举措,进一步丰富“公积金e网通”创建内涵,以深入实施便民利企“双百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推动“公积金e网通”服务品牌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创建内容

  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公积金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打造全方位城乡一体化智能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超前的服务理念、一流的服务设施、更简的服务流程、更高的服务时效,实现公积金业务通缴通提通贷及手机、网厅、柜面及遍布城乡的金融自助服务区一网通办,满足缴存职工的各类服务需求。

  三、创建目标

  (一)持续提升互联网+立体式综合服务平台服务效能,丰富“线上办”

  在公积金业务全市通缴通提通贷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完善线上业务办理项目,持续优化涵盖柜面、网厅、手机APP、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短信等多个渠道的立体式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公积金业务随时随地办理。

  (二)自助服务城乡全覆盖,拓宽“就近办”

  充分利用金融机构遍布城乡的自助柜员机及其他多媒体设备,实现公积金查询、信息变更、业务申请等功能的基础上,加大自助业务和服务渠道开发力度,拓宽公积金业务“就近办”。

  (三)推进“刷脸”认证,优化柜面“贴心办”

  将人脸识别技术与中心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柜面业务人脸识别,升级叫号预约系统,提升柜面业务办理效率,增强缴存职工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技术支撑

  梳理重点业务流程,实行流程改造,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办理程序,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取消公积金贷款抵押面签环节,取消拆迁安置房及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提取备案流程,职工持拆迁人员花名册等购房相关材料可直接办理;拓宽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转移业务的渠道,实现通过手机APP自助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二)推进公积金业务信息共享,强化大数据支撑

  充分调研,提出多部门共享信息标准化需求,以“大数据+公积金”为抓手,依托市大数据局共享交换平台的深入融合;积极协调,加快推进与市公安局、民政局、税务局、资规局、住建局、人社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方便公积金业务办理;推进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积金业务征信管理及征信信息共享运用。

  (三)做强线上业务主平台,强化智能服务

  广泛征集意见,集中攻坚整改,提升中心信息化建设水平;持续做强做优中心业务网厅和手机APP平台服务,提高公积金管理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围绕“两减一提”(减少临柜业务量和后台审批量,提高业务线上办理率)目标,实现公积金业务综合网办率75%以上;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见面审批”,实现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一网通办”。

  (四)拓展互联网服务渠道,强化便捷服务

  在现有手机APP、政务APP、微信小程序及城乡自助柜员机、手机客户端等互联网渠道基础上,拓展支付宝城市服务功能,实现城市服务与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同步,拓宽互联网业务渠道。积极争取“淮海十城”及区域内更多城市实现异地互认互贷;加强区域联动执法、信息协查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品牌标杆

  2019年,“公积金e网通”获评五星级服务品牌,2020年要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坚持以服务品牌创建为抓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创建力度,持续优化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在星级服务品牌建设中再上台阶。

  (二)进一步丰富品牌内涵

  结合市委改革办“双百行动计划”,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梳理,推出服务企业发展、方便群众生活的改革举措,推动服务品牌创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三)进一步彰显品牌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深入推进服务品牌创建,着力解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四)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

  坚持内部宣传与外部宣传相统筹,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将“公积金e网通”服务品牌社会知晓率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尺,积极通过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进一步加大服务品牌创建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提升“公积金e网通”的知名度、影响力。

  六、实施步骤

  (一)立项申报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在去年创建基础上,制订本年度创建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品牌立项申报工作,特别是研究出台便民利企“双百行动计划”具体改革举措。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2月上旬)

  根据创建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创建方案,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将品牌创建与重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健全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验收评审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对照星级服务品牌评审规则,先行开展创建成效自查自评,12月底前将实施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市委改革办,积极参加验收评审,力争获得佳绩。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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