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确保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减轻企业和职工缴存压力,自疫情防控开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各公积金中心要合理延后还贷、提取期限。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贷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
《通知》中提出,要积极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各公积金中心要继续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据了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及《通知》相关政策要求,截至5月5日,江苏累计为18370家企业72.44万名职工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11.74亿元,其中为企业缓缴6.14亿元;对57957笔6847.89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支持4075名缴存职工通过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政策多提取公积金2091.97万元。(姜奇卉 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