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受理消费者诉求总量居全国第八位
2016年河南受理消费者诉求总量居全国第八位
3月14日,河南省工商局2016年消费者诉求“大数据”出炉,全年各级12315共受理消费者诉求42.34万件,同比增长17.8%。其中受理消费者咨询33.90万件,投诉7.23万件,举报1.21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8.5%,13.7%和26.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58.35万元,同比增长55.5%。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河南省受理消费者诉求量排全国第八位,中部六省第二位。
“大数据”显示,2016年河南省社会消费零售总额17618.3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3.9%,较2015年提升1.4个百分点。消费零售总额的增加,也带动消费者诉求的增加,2016年河南消费者诉求总量达到42.34万件,较2015年提升17.8%。这表明消费维权意识深入人心,人们愿意通过诉求等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大数据”,2011年以来,河南省各级工商部门每年3月及12月是消费诉求多发期。其原因主要是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影响,3月消费者诉求量较各月均值高38%;受年末商家打折促销的影响,12月消费诉求量较高。
“大数据”表明,消费者越来越喜欢通过工商系统咨询系统,关注生产者、经营者的资质等问题。2016年涉及工商系统的咨询19.18万件,占比56.6%,同比增长13%。其中,服务消费监管、商品质量监管以及企业注册监管问题位于前三位,占比分别为23.2%、15.3%和10.5%。服务消费监管咨询主要涉及网络购物、快递、定金问题,商品质量监管咨询主要涉及手机、汽车、电动车的质量问题,企业注册监管咨询主要涉及企业年报制度、“五证合一”和企业信息公示问题。
“大数据”透露,消费投诉涉及金额正在“节节高”。2016年消费诉求中,涉及金额100元以上的消费投诉占比为55.1%,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情况表明,人们的消费水平正在不断提升,大件消费旺盛。
“大数据”还显示,2016年受理消费者投诉中,涉及广告的消费投诉同比增长183.4%,反映出自2015年9月起实行的新《广告法》效果显著。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