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补贴 河南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人民网郑州3月24日电 (石国庆)据河南省纪委消息,近日,南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些问题皆因党员干部违规发放补贴而起。这5起案件分别是:
宛城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原局长路雪松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012年至2014年,路雪松任宛城区交通路政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发放“治超”补助21670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违规发放补助8740元。2012年、2013年中秋节,共违规发放月饼等节礼价值44314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违规发放节礼价值27704元。路雪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9月,宛城区纪委给予路雪松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6年10月,宛城区监察局给予路雪松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收缴违纪资金。
镇平县科技局原局长、党支部原书记杨书元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杨书元任镇平县科技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发放下乡补助、加班补助等为由,安排财务人员采取虚列文印开支、编制加班天数的方式,向工作人员发放节日福利共计114943元。杨书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11月,镇平县委免去杨书元县科技局局长、党支部书记职务,镇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杨书元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南召县规划局原副局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宋加林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宋加林任南召县规划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私设“小金库”,并以奖金、补助的名义,违规发放现金共计163800元。宋加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3月,南召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宋加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方城县水利局节水办主任贾清东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4年,贾清东任方城县节水办主任期间,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下乡补贴、超产奖、股长津贴等奖金补助共计185498元。2016年11月,方城县纪委给予贾清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西峡县食用菌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兼食用菌科研中心主任谢青超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谢青超任西峡县食用菌科研中心主任期间,违规向在职人员发放福利、加班费、加班补助等共计160860元。2016年12月,西峡县纪委给予谢青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