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府招商承诺不得以领导更替为由毁约
人民网合肥5月17日电(韩震震)5月8日,安徽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16日,安徽发布了关于该意见的政策解读,其中在“创优招商引资环境”部分,提出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后人不理前账”问题,要求各地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
据悉,《意见》是继2013年安徽省政府出台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后,再次专题部署招商引资工作,共四个部分10项内容,主要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扩大招商引资促创新、促改革、促发展,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严格把关,避免落后项目
在第一部分“树牢开放发展新理念”, 《意见》强调在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既要重“量”,更要重“质”,既要重“资”,更要重“智”。一方面突出招商引资在培育发展新动能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强调要聚焦优势产业、重点领域。
针对有些地方招商引资“挖到篮子就是菜”情况,《意见》提出支持各地瞄准产业中高端和中高端产业,广泛汇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企业和项目,大力招引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补齐、壮大、拓展创新型现代产业链条。严把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口,避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产出的落后项目。
省重点调度项目可优先纳入供地计划
资本与企业属稀缺性资源,总是流往成本最低、利润最大的地方,安徽要在相对紧俏的招商资源中多分一杯羹,很有必要给予相应政策激励。《意见》第二部分“大力促进精准招商”,就是聚焦外来投资需求,着力从权限、金融、土地三个层面给予支持。
其中在土地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对省重点调度的招商引资项目可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对省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有关标准执行。这项改革不是与土地挂钩,目的是支持实实在在的项目落地,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毁约
招商引资归根结底拼的是环境。第三部分“创优招商引资环境”, 《意见》提出要在环境上做文章,营造“软”“硬”协调、“亲”“清”相宜的招商洼地。
意见提出要提升招商引资平台功能,要坚持依法办事,要持续完善公务服务环境。
其中在坚持依法办事方面,意见要求依法依规惩处故意刁难投资者、吃拿卡要、勒索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特别是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后人不理前账”问题,要求认真履行依法和完善程序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为企业撑起“法治”保护伞。
细化容错免责情形,激励干部敢于担当
第四部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是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正向激励,给一线招商人员撑腰打气、加油鼓劲。意见提出要汇集多元化力量推动招商,明确要加强招商引资考核激励,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容错免责机制。
其中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容错免责机制,具有鲜明的指向性,细化了容错免责情形,将有助于激励更多的地区、更多的干部主动招商、敢于担当。
意见提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区别对待依法依规为企业办事情与谋取私利行为、官商之间正常往来与利益输送行为、无意过失与失职渎职行为。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