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阶梯制”赏罚 河南治污举措属全国首例
人民网郑州6月29日电(张毅力)河南治理环境污染再出“重拳”,不再年底“算总账”,改为每月实行“阶梯制”赏罚,并向社会通报,这一举措属全国首例。
河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朝军在6月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真正从源头上管控和改善环境状况。随着河南省政府近日正式下发文件,河南环境生态补偿金的扣收及奖励办法有了新规定,从5月份开始,对水、大气生态补偿金按月实行“阶梯制”赏罚,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助力环境攻坚。
被称为“最严治污举措”的“阶梯制”赏罚措施有哪些鲜明特点?河南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周峰介绍,老办法按季度考核,新办法按月度考核。考核标准也不一样,老办法考核基数按省定目标值,新的办法中空气质量考核按省均浓度值,水环境考核按水质。实行阶梯式奖惩,比过去更加严厉,力度增加,目的是用经济杠杆督促各地重视环境整治,倒逼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会上,王朝军通报河南首次按月执行环境生态补偿金赏罚的执行情况。今年5月,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扣收总额2266.4万元,奖励总额2134.1万元。其中,18个省辖市扣收总额2128万元,奖励总额2043.5万元;10个省直管县(市)扣收总额138.4万元,奖励总额90.6万元。
在省辖市中,受到扣收金额的共有11个市,按由高到低前三依次是:安阳市905万元、郑州市515万元、开封市315万元;受到奖励金额的共有7个市,按由高到低前三依次是:信阳市1143万元、南阳市324万元、驻马店市177.5万元。
同时,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今年5月,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扣收总额1144万元,奖励总额748万元。其中,18个省辖市扣收总额1120万元,奖励总额730万元;10个省直管县(市)扣收总额24万元,奖励总额18万元。
在省辖市中,受到扣收金额的共有7个市,按由高到低前三依次是:安阳市480万元、三门峡市440万元、平顶山市70万元;受到奖励金额的共有9个市,按由高到低前三依次是:郑州市170万元、驻马店市130万元、漯河市110万元。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