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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治“微腐败”基层荡清风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10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基层“微腐败”是群众身边“零距离腐败”,具有广泛性、直接性、群发性、隐蔽性的特点,久而久之,会演变成“大祸害”,对党的肌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我省把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落脚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探索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等,让群众深刻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果。

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纪委查过后,没人再敢打扶贫款主意了”

“以为没人发现,借用一下扶贫款,捞一点好处,应该不会出事。 ”无为县襄安镇汪桥村原党总支书记钱光明抱着侥幸心理,把手伸向了本该发放给贫困村民的扶贫款。汪桥村是无为县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县财政先后5次累计下拨扶贫互助资金21万元。钱光明等人通过虚列发放表的方式将扶贫互助资金全部从账内报出,建立“小金库”,供村级支出和个人日常开销周转。钱光明还挪用扶贫互助资金,借给其弟弟和朋友做生意,收取好处费。

今年2月,襄安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钱光明等开除党籍处分,其他3名涉案村干部也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无为县纪委将此案例作为典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案件的查处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汪桥村大汪自然村一个贫困户对记者说:“纪委查过后,没人再敢打扶贫款主意了。 ”

扶贫领域的“微腐败”直接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脱贫攻坚战的成败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坚持问题导向,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省纪委部署开展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明确至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前,每年均开展专项整治,“把全省所有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纳入省级重点督办范围,定期梳理一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限期办结”。枞阳县会宫镇老桥村一座楼房里,贫困户姚小华、朱老太等坐在一起,高兴地算着自家的收入账。看到记者和检查扶贫工作的镇纪委副书记董年发走过来,姚小华滔滔不绝地念起了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队长王小美的好:“王书记扶贫可不是走过场,是真帮我,她帮我申请了健康扶贫补助、帮我养猪增收……我家的好日子有盼头了。 ”

以查处曝光遏制“蝇贪蚁腐”——

“乡村干部讲纪律了,还常常主动帮我们解决困难”

阜南县苗集镇桃园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文学在计生、殡葬等方面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收取村民“好处费”,被举报至该县第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纪检工作人员根据村民举报线索,多次深入村里调查取证,迅速查处了违纪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孙文学还因此丢掉了“帽子”。 “刚开始担心查不倒孙文学,反遭报复,不敢作证。但纪检工作人员耐心地跟我解释纪律规定,给我保证说,对危害村民利益的村干部绝不手软。 ”桃园村一位交给孙文学4000元“感谢金”的村民向记者坦承,在殡葬时请孙文学帮忙,不得不表示“感谢”,其实内心很抵触。纪委查处孙文学,他拍手称快。

孙文学案件不是个例。从扶贫款到工程资金、从“四风”问题到贪污腐败、从乡村干部到基层执法人员,浏览安徽纪检监察网“监督曝光”栏目可以发现,近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并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增强警示、震慑效果。

省纪委相关干部告诉记者,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有之”和“四类问题”,紧盯“三类重点人员”及村居“两委”成员、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县(市、区)直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公开曝光,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坚持每月一曝,及时在网站上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乡村干部讲纪律了,还常常主动帮我们解决困难。 ”六安市裕安区某村村民刘明武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以制度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按照清单办事,不用求人,省力省心”

“按照清单办事,不用求人,省力省心。 ”站在崭新、亮丽的新店招下,芜湖县县城“老面世家”面馆老板刘兴海告诉记者,芜湖县城管局出台小微权力清单15条,规范该局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他上个月申请建店招,城管局首席代办员召集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很快就批准了。同样感受到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好处的还有该县陶辛镇芮村村民郑小妹,她今年4月意外摔伤,治疗花了4万多元钱。日前,记者随郑小妹来到陶辛镇小微权力为民服务中心,根据“陶辛镇小微权力清单”办理大病保险报销和新农合报销。只见她把准备好的材料直接递交给新农合窗口工作人员叶彩霞,几分钟就办好了报销手续。

“要用制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根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群众获得感。 ”芜湖县纪委书记侯正权告诉记者,芜湖县正积极探索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原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基础上,向镇、县直单位扩展,还群众一本权力“明白账”。

《党委政府重大制度汇总》和《机关村(社区)管理制度汇总》,记者在含山县环峰镇采访时,该镇党委书记陈永青递过来两本厚厚的册子。他告诉记者,镇里出台了20多项制度,对人、财、物、车、重大事项决策等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他调研发现,干部办事、决策依制度,群众反映良好,干群关系变融洽了。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流程监管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完善,并强化制度的执行。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要着力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以治理“微腐败”的实际成效赢得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朱胜利)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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