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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院发布8个悬赏公告 市民举报最高奖20万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8

 日前,南通中院发布《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实行悬赏执行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明确提出“悬赏执行”,诚邀市民举报“老赖”,并在江苏省内率先推出“悬赏保险制度”。

悬赏执行

首批公布8起案件,诚邀市民举报

据介绍,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共受理执行案件41294件,申请标的339.41亿元,执行到位标的132.59亿元。2017年1至8月,全市法院收案39379件,同比上升45.29%。

为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力度,南通中院发布《意见》中,明确提出“悬赏执行”,即由社会公众涉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金。

《意见》对悬赏执行的悬赏主体、适用案件范围、悬赏执行启动程序、悬赏金来源、悬赏公告的内容、形式、领取悬赏金条件,对举报人的保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通中院发布8份《悬赏公告》,朱卫国、徐文正等成为首批被悬赏征集执行线索的被执行人。

悬赏保险

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通中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签订悬赏保险合作协议,建立悬赏保险制度:申请人可与人寿保险南通分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用,若举报线索经法院确认并符合条件,悬赏金由保险公司支付。

根据投保方案,由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而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悬赏公告发布费用则为500元/期。

针对追索劳务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类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等金钱给付案件,法院可以依职权发布悬赏公告,悬赏费不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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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

移送拒执罪案件80件

现代快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已经移送公安侦查追究拒执罪的案件80件,在审查起诉的案件10件。

近年来,南通中院加大对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犯罪、妨害公务罪三类案件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转移财产、涉民生等案件作为重点排查范围。

此外,为了让老赖寸步难行,南通中院开展“联合惩戒”,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失信信息等措施,让老赖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和推优评选等方面受到限制。(陈莹)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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