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例:孩子户口无处安放 落户社区家庭户
今年13岁的小峰(化名)是个不幸的孩子。爸爸已经去世,妈妈又不愿抚养他,最后经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了小峰妈妈的监护权,并由玄武区民政局履行监护职能。这是南京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然而,案件判决后,小峰却面临一个现实问题,他的户口无处安放。经过多方协商,南京玄武公安分局最终帮助小峰落了户口,在后宰门社区给他立了一个社区家庭户。这也是南京警方解决的首个孩子监护人监护权被撤销后户口无处安放的案例。
妈妈不养儿子,被撤销监护权
2006年,小峰的爸妈经法院判决离婚了。之后,小峰跟着爸爸生活。2007年,小峰的爸爸再婚。2014年,小峰的爸爸因病去世,之后小峰的继母便将小峰的生母阿娟(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将小峰的抚养权变更归阿娟。2016年6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小峰由阿娟抚养。
然而,阿娟一直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也未支付小峰的教育、医疗、生活等费用。“其实,从2015年开始,小峰就没人管了。”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克俭介绍,当时,后宰门社区发现这一情况后,联系街道、玄武区民政局一起做工作,请来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同心未保中心”),对小峰开展临时监护工作。
此后,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诉至法院,认为阿娟作为亲生母亲,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小峰生活无着,是事实上的遗弃行为,不再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依法应当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审理中,阿娟依然表示拒不抚养孩子,同意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也同意指定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为监护人。由于小峰的一些近亲属明确表示不愿意担任小峰的监护人,最终,法院指定玄武区民政局为小峰的监护人。这也是南京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孩子户口无处安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对于小峰遇到的困境,玄武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同心未保中心对小峰进行心理疏导和学业辅导,并为其寻找寄养家庭,给予经济补助,使其获得比较稳定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然而,很快小峰又面临一个新的难题,户口无处安放。
原来,当年小峰父母离婚时,阿娟放弃了自己的房产,所以小峰和爸爸在唯一的房产内生活,户口也在这处房产里。然而,小峰爸爸因生活所迫,最后连唯一的住房也卖掉了,小峰和爸爸的户口便迁到了亲戚家。如今,亲戚的房子也要卖掉,小峰的户口必须迁出。可是,小峰既没有房产,现在连监护人都是民政局,户口该放到哪里去呢?
社区家庭户落户,南京首例
“孩子遇到落户难题后,街道、民政局就找到我们分局,寻找解决方法。”李克俭介绍,为此,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联合玄武区民政局、玄武公安分局、同心未保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开了多次协调会,研究小峰的户口问题。
按照现实的情况,小峰的户口肯定要迁出来,一方面其亲戚家要卖房,肯定涉及迁户口;另一方面,小峰现在在寄养家庭生活,平时生活中经常会用到户口本,每次去亲戚家拿,很不方便。
那么能不能将小峰的户口迁到寄养家庭呢?对此,李克俭表示,按照现行的户籍政策,由于寄养责任人并非小峰的监护人,所以也不能将户口迁过去。而作为小峰的监护人,玄武区民政局是一个单位,也不可能将小峰作为“家人”的形式将户口迁过去。
经过多方协调,最终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在后宰门社区的社区户中,给小峰立了一个家庭户。近日,一本崭新的户口本已经送到了小峰手上。据悉,这也是南京解决的首个孩子监护人监护权被撤销后户口无处安放的案例。
李克俭介绍,社区家庭户是社区户的一种,其享有的权利和正常的南京户口没有太多差别。以后如果小峰有了自己的住房,那么可以直接将户口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