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20
一、广德县邱村镇门口塘社区居委会主任郭纪顺等违规使用社区集体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1月和5月,门口塘社区居委会主任郭纪顺、时任会计龚回国,先后从邱村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领取两笔征地事务费,共计195654元,由龚回国保管,未纳入社区集体账户。后在未经社区两委会讨论的情况下,用于发放参加征地的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和2014年端午节、中秋节福利费,以及报销事由和手续不全的征地招待费用等,共计194954元,剩余700元。调查期间,郭纪顺等将上述款项全部退交至邱村镇财政账户。2017年9月22日,邱村镇党委分别给予郭纪顺、龚回国党内警告处分。
二、泾县蔡村镇小康村违规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1月,时任小康村党总支书记朱炜、村委会主任王海江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截留该村6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9万元,以“其他收入”名目交入该村集体资金账户,并用于村庄道路治理等建设费用支出。2017年9月15日,蔡村镇党委给予朱炜党内警告处分。因王海江还有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问题,蔡村镇党委给予王海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宣城市纪委)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