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
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晓航 魏宁)1月21日,全市市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深入落实全省市县机构改革推进会要求,对我市市县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周铁根讲话,市长庄兆林主持,市政协主席王安顺、市委副书记徐大勇、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文达等出席会议。
周铁根在讲话中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中央对此轮党政机构改革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相继作出重要部署。省委把市县机构改革作为地方机构改革的“下半篇”,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当前,徐州正处于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徐州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相比,我市市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市县机构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融会贯通贯彻到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中去,精细精准操作实施,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要求在徐州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周铁根指出,要聚焦重点任务,着力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市县工作体系。此次动员部署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理解省委的决策意图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党政关系,科学设置机构职能,真正做到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从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府治理体系、完善人民当家作主体系三个方面着力。要始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坚持能够交由相关部门承担的事项原则上不再设立独立部门,坚持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努力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调。要始终坚持突出职能转变的核心,一方面,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管理事项;另一方面,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政府经济调节、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要以此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乡镇机构,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周铁根强调,此次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抓好组织推进,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各部门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规范有序、协同发力、蹄疾步稳的推进态势。要强化统筹协调,我市机构改革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已成立领导小组,市级所有涉改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一把手负总责,具体人员抓好落实。要加强工作衔接,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新机构新机制没有完全建立之前,原有机构继续站好岗、履好职,特别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绝不能出现任何空档和差错。各县(市、区)要按照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压茬推进机构改革,主动与市级改革相衔接。要坚持先转隶、再“三定”,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成立后即着手开展转隶工作,原则上在动员部署会后一个月内完成。要凝聚改革共识,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密切关注出现的各种问题,密切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做好人员配备,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力抓好转隶人员融合,充分发挥“三项机制”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立足新岗位、实现新作为。要严明法纪要求,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和编制,完善党政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等方面规定。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保密等各项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向中央、省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庄兆林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认识层面同心同向、工作层面无缝对接。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整合调整的相关部门原领导班子要服从大局,站好“最后一班岗”,善始善终抓好本部门转隶工作。要强化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改革,按照市级部门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新老机构和人员接替平稳有序,各相关部门在转隶完成之前,继续按原职责落实好工作任务。要严明纪律规矩,严肃监督执纪,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改革政策意见,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要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季培东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机构改革后,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党委机构14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政府工作部门36个。
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