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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20条“新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时间:2021-03-17
原标题:枣庄20条“新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月2日,记者从枣庄市委办公室了解到,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战略,枣庄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新政”共20条,旨在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审批再提速

企业开办简化市场准入环节,开办全流程合并为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和印章刻制、涉税办理2个环节,全程网办、一日办结,免费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印章、发票(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在更大行业范围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打破地域限制,企业登记注册实行当地受理、异地发证,省内通办、跨省联办。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完善审管衔接机制,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实施并联审批,持续提升数字化图纸审查和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服务效率,将主流程审批时限再压减10%以上。

水电气热接入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用水接通不超过7个工作日,燃气接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不动产权登记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依托,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进行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探索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实现“零跑腿”。深化“全市通办”“全省通办”,拓展枣庄、徐州、商丘、淮北四省四市“跨省通办”,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消除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面,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支持商业银行探索符合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生产经营需求的授信准入、风险评级、审查批准和贷后管理制度模式,提高市场主体信贷管理水平。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将市场主体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更高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检报关“串联”改“并联”,进一步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海关实施7×24小时预约加班,加快货物通关。

持续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降低守法诚信企业抽查比例,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梳理政府对企业的失信事项,逐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

优化法治环境

建立“一企一警”服务机制,开展“千警联千企”活动,对重点企业涉警警情常态研判、快速处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开展治安秩序整治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突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涉企纠纷。对企业轻微违规或非主观过失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发挥审判监督的纠错功能,保障企业家对生效裁判的申请再审权。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处置力度,提高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效率。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络,严格落实“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加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力度。

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和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加快审理破产案件,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出清。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压缩简易注销时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

“顶格协调、提级办理”

搭建市“企呼枣(早)应、接诉即办”综合指挥平台,扎口受理企业各类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类诉求。实行“顶格协调、提级办理”,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闭环运行的工作机制,做到企业诉求“统一受理、统一服务、统一督办、统一回访”,帮助企业破解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堵点痛点。

开展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对“6+3”现代产业体系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平台、重大民生工程实施入库管理和重点服务,建立“一个重点项目、一名推进专员、一个责任部门、一个推进方案、一跟到底”的“五个一”重点项目专员推进机制。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补链、强链、延链”的重点项目,建立“一个项目、一名市级领导、一套专班、一抓到底”的领导帮扶帮包推进机制,帮包领导落实“一线工作法”,点对点联系项目单位,每季度到项目单位现场办公不少于一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工作推进不力的区(市)、市直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察,督办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举报受理等手段,及时曝光和处理涉企营商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为梗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张环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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