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675元/月 同比增长5.1%
人民网合肥12月29日电(赵越)12月29日,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安徽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5元/月,比2020年增长5.1%。
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介绍,今年以来,安徽民政部门谋划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和“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行动等,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中,安徽省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
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各市2021年低保标准比2020年增长4.5%左右,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5元/月,比2020年增长5.1%。
在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安徽不断修订完善低保、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目前,全省共有95个县(市、区)、1210个乡镇(街道)实现审批确认权下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此外,还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耿学梅介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2021年11月底,安徽省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4.18万人次,支出资金2556.3万元,走访后解决政策问题1574个,解决个案问题247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