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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将停止新建公租房 全面推行货币化补贴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7-06

 人民网郑州7月5日电 (尚明桢)今天上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了《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16年9月1日起,郑州将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与货币化补贴保障并举,并逐步过渡到以货币化补贴为主的保障模式。

停止新建公租房 推行货币化补贴

今年3月份,郑州市出台了停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政策,对于所有新组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一律停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提升公共租赁保障效率,近日,郑州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在原来单一实物配租保障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货币化补贴”这一保障方式。

郑州市房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潘巍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通知》,是对现行公租房政策的有效完善和充实,进一步说明郑州停止新建公租房不等于停止公租房申请和保障,也不等于弱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而是保障方式更活、保障选择更多、保障效率更高。

优化申请类别 降低准入门槛

据了解,此次货币化补贴对象是在郑州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即月收入低于3300元,并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要选择货币化补贴保障,均可享受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此外,郑州将进一步优化公租房申请类别,将原来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优化调整为“本市户籍和外地户籍”,以更好实现公租房保障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其中,本市户籍保障对象涵盖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新毕业大学毕业生、失地农民等;外地户籍保障对象涵盖了“郑漂”一族、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等诸多社会群体。

潘巍表示,此次公租房保障制度的准入门槛将保持只降不增。也就是说,申请人在住房、收入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保持不变的同时,降低了郑州市常住户口和《郑州市居住证》时限,郑州市户籍取消了本市常住户口3年的限制,外地户籍取消了《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的时间限制。

分档补贴 公租房补贴额度如何计算?

《通知》要求,每个申请家庭的具体补贴额度与家庭人数、补贴系数有直接关系。目前,郑州将按照每人每月12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且实行动态调整。

何为补贴系数?通俗地讲,即依据申请家庭收入不同实施分档补贴: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持有《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至2.5倍 (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9;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5至4倍(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5;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4至6倍(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3。

潘巍介绍,此次公租房货币化补贴面积为20平方米/人,市级 (含)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单人户家庭按30平方米/人。根据补贴额度的计算公式:货币化补贴额=补贴面积x补贴标准x申请人口x补贴系数,一个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5至4倍(含)的三口之家,货币化补贴额度将为360元。但是,由于补贴系数不同,如出现单个家庭每月领取货币化补贴低于200元的,其货币化补贴额度统一按每个家庭每月200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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