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数十人买低价回迁房被骗 在KTV饭馆交钱签协议
原以为通过所谓 内部关系 ,能买到低价的回迁房,但最终却发现是骗局一场。
近日,多位市民向生活日报记者反映,2014年5月份到2015年4月份期间,一名为赵某强的男子冒用天桥区拆迁办的名义,声称可以通过 内部关系 ,低价购买到位于官扎营附近的回迁安置房,并出具了 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且该文件上盖有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 等两个公章。
信以为真后,多位市民向赵某强交纳了10万元不等的所谓 预付款 。但2015年5月份,这些市民拿着盖有公章的安置协议去找天桥区拆迁办,要求分房时,却被对方告知,安置协议是假的。令受骗市民不满的是,案发至今已经一年多时间,仍未有相关处理结果。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轻信 内部关系 买低价房
25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见到了受骗市民张明,事发后,他一直十分懊悔,认为 当初不该贪小便宜,最终却吃了大亏。 他说,2014年6月份左右,通过邻居于亮介绍,得知有人可以通过 内部关系 ,低价售卖位于官扎营附近的回迁安置房。
起初,他将信将疑,担心被骗。但于亮称对方是天桥区拆迁办工作人员,提供的安置协议等文件都是真实的。张明有些动心,当时也正打算给儿子买房,于是,通过于亮等人的引荐,联系到了自称天桥拆迁办工作人员的赵某强。
通过一番了解,他得知,赵某强低价出售的房子正是官扎营附近的回迁房,当时仍处于建造阶段,预计交房时间在2015年5月份。 我看了相关户型图后,选中了一套104平米的房子,每平米4300多元,确实比周边的房价便宜不少。 根据对方的要求,张明需要交纳10万元的所谓 首付款 。
另一名被骗市民孙梅告诉记者说,她跟赵某强还有远亲关系, 听说他能从内部运作这件事,当时我也正准备给孩子买婚房,就信以为真了。
在KTV里交钱签协议
选定 了房子后,到了交 首付款 的时候,多位市民都是把钱当面交给了赵某强,但交款的地点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张明说,2014年6月份左右,他的儿子当面把10万块钱交给了赵某强, 记得是晚上交的钱,在KTV里。
我是在饭馆里把钱交给他的。 孙梅称,她的丈夫带着12万元交给赵某强时,对方正在饭馆吃饭,交钱地点就约在了饭馆。 现在想想,整个事情真是挺可疑的,但当时根本没意识到。
除了KTV、饭馆,还有受骗市民称,是在宾馆里交的钱, 对方约的地点。 赵某强的邻居李先生称,他是在自己家里把10万元现金交给了对方, 真是没想到,作为多年的老邻居,他竟然把我也骗了。 他说,赵某强曾亲自带他到过天桥拆迁办,并从网上调出了户型图,彻底打消了他的疑虑。
交钱后,赵某强拿出了 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一式两份,在文件底部甲方位置处,盖有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 等两个公章。
协议的内容都是提前写好的。 张明称,拿到协议后,他只是在文件乙方位置处摁下了手印。25日下午,他向记者展示了这两份协议,协议写明,乙方被安置的房屋在官扎营小区4号楼1单元,面积为104平方米,总价款453960元。
拿着安置协议领房遭拒
交钱的时间是2014年6月份,但协议落款时间却是2013年6月份。 于亮发现了这个问题后询问对方,被告知是为了和拆迁户签订安置协议的时间相一致。拿到安置协议后,他还是不放心,特意找到了官扎营附近的一名拆迁户,进行了对比,发现一致,才安心。
到了2015年3月份左右,眼看到了交房的日期,于亮再次找到赵某强, 想再买一套房子 ,并交纳了7万多元的 首付款 。但没过多久,他就知道上当受骗了。
俩月后,5月份,到了交房约定的期限。当张明、于亮等人来到交房现场,向天桥区拆迁办工作人员出示了安置协议后,却被告知,协议无效,是假的。 怎么可能是假的呢? 愤怒的市民随即向天桥警方报案。
我们自己统计,受骗的有30多人,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向赵某强交纳了10万不等的钱,估计总共有数百万。 张明称。
嫌犯投案自首后又取保候审
随后,受骗市民又找到了天桥区拆迁办。 工作人员说,协议和公章都是假的。 于是,张明等受骗者把协议带到了天桥警方,进行了相关鉴定。
25日下午,他向记者出示了这份盖有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公章的鉴定意见书,文中写明检材中的印文与同名样本印文是同章盖印。
看到鉴定结果后,拆迁办的又说,公章和协议是真的了。 张明说。
多名受骗市民证实称,该起事件中,除了赵某强,还有天桥区拆迁办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和另一相关负责人涉事其中。但该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
另据了解,2015年底,赵某强向天桥警方投案自首,没过多久,就办理了取保候审。 目前,赵某强仍在济南,我前几天刚见过他。他今年50多岁,平时就不务正业。 其邻居李先生告诉记者,3个多月前,赵某强先后卖掉了自己的两套住房。
26日下午,天桥警方证实称,确有此事,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天桥区拆迁办:协议是非法取得 已辞退相关工作人员
26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了天桥区拆迁办,办公室的一名杨姓工作人员称,发现该问题后,立即报了案, 协议内容文不对题,而且,回迁房是不买卖的,只针对拆迁户进行安置。
同时,她也承认,安置协议及上面的公章都是真的,也确实是从拆迁办流出的, 被人非法获得后,用于欺诈。 她称,涉事的赵某强并非拆迁办工作人员, 拆迁办找的拆迁队,拆迁队招募的这个人,与拆迁办无关。
她还称,事发后,辞退了一名王姓工作人员, 他是临时工,还不确定是否与此事有关。 对于沙(音)姓主任是否涉及此事,她回应说, 没有,都是谣传。该相关负责人已经在去年,因年龄原因正常退休。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警方关于此事的调查情况,不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对于拆迁办是否存在工作疏漏,她表示,需要等待司法部门的调查结果,如果拆迁办有责任,会予以承担。
天桥警方:确有此事不便透露详情
26日下午,天桥警方证实称,确有此事,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记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了警方之前关于此事的回复,称赵某强冒用天桥区拆迁办的名义,与别人签订合同,以回迁房的价格卖给别人官扎营小区住宅,从中赚取好处费,共骗了20余人,骗取好处费10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此案件十分重视。2015年5月19日,以诈骗案立案进行侦查,并到银行调取了赵某强的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