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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建部门:二手房擅改主体结构不得交易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0-17

 原标题:二手房擅改主体结构不得交易 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昨天记者从我市住建部门获悉,自即日起,在我市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房屋所有权人实施联动惩戒。对于擅自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若不及时整改会被列入失信系统中,该房产将不予办理网签、交易手续。

  据了解,未经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擅自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未按照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和许可的方案实施改造;拒不配合房产执法人员查勘现场;拒不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整改通知书》要求;拒不恢复或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所有权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失信信息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开。

  房屋买受人在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前,可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出卖方(房屋所有权人)及该房产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房屋所有权人,其涉事房产未经恢复或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将不予推送交易信息。

  存量房网签、交易管理部门根据房屋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书面告知函(含当事人身份信息、违规的内容、暂停相关房屋上市交易的处理意见等),不予办理存量房网签、交易手续。此外,各市、区会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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