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铜国土资挂告新字[2016]11号
徐州市铜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铜国土资挂告新字[2016]11号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铜山区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6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及主要规划参数、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最小增幅:(见下表) 二、竞买人范围:凡符合本次交易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 (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须注明联合竞买人出资比例。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交易时间及办法:公告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8日;挂牌时间:自2017年1月19日9时至2017年2月7日17时。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17时。报名截止时间前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申请,经审查取得竞买资格后按规定加价幅度报价。至挂牌时间截止时,同一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2017年2月8日9时30分在铜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以最高报价者确定竞得人。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交合同价款。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作出让金,竞买人以外币支付保证金的,以交纳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算。竞买人以外币支付保证金,并成交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和后续价款在解汇为土地出让金时,按解汇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算。所有款项一律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户 名: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账 号:10247101040003021 开户行:农行徐州铜山支行营业部 外币保证金交纳: 户 名: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 账 号:60011488000093485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分行 五、地块踏勘:竞买人自行踏勘地块。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成交价不含其他部门收取的规费(税)。 2、成交宗地出让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 3、本次挂牌出让只接收书面报价,不接收电话、传真、口头等报价。 4、规划要求按规划部门的规划技术要点执行。 5、工业用地成交后,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评审批文件和项目核准文件的,《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予以退还(合同定金按成交价的20%计算)。 (1)由国家环保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2)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3)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6、本公告地块(地上、地下)各类基础设施配套以现状为准。 7、拟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版)的要求。本次挂牌出让房地产项目属于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用地,套型建筑面积比例按照规划、建设部门规定执行。 8、本次挂牌出让的所有宗地竞得人须按照徐政规[2012]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交纳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并按其政策要求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铜国土资挂告新字[2016]11号挂牌交易须知。 9、公告宗地涉及地上资产罚没的,由竞得人同相关机构另行解决。 10、工业、仓储等项目用地竞买人须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或发改部门立项文件。 11、其他要求详见挂牌交易文件(铜国土资挂告新字[2016]11号挂牌交易须知、铜国土资挂告新字[2016]11号挂牌交易规则以及规划技术条件、宗地图、竞买申请书等)。 12、公告宗地以江苏省土地市场网公布的交易时间为准。 七、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 竞买申请书、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到账证明(竞买保证金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保持一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竞买的须有委托手续及其他应提交的资料等。房地产项目用地竞买人须提供竞买保证金来源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工业、仓储等项目用地竞买人须提供发改委立项或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铜山区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在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三楼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及其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联系人:宋莺贤 李德生 电话:0516—83319138 传真:0516—83319198 Http://www.landjs.com 地址:铜山新区行政区 邮编:221116 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