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民房屋被以"创文拆违"名义强拆 回应称不知有证
徐州市民房屋被以"创文拆违"名义强拆 回应称不知有证
董天时房屋被拆后,原地基处被挖出了一个大坑,露出了后面大楼的地下车库出入口。
董天时出示的房屋“两证”。
市民“两证”齐全的房屋被当作违章建筑,以“创建文明城市”的名义强行拆除,而事后参与强拆的无论是街道办事处,还是区城管局,却都表示“不知道还有证”,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徐州市云龙区。
市民凌晨四点发现房屋被强拆
徐州市民董天时在该市青年路146号有两间砖木结构的房屋,分别于1989年6月和1993年7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位于闹市沿街,此前一直由亲戚杜恒海做文房四宝生意使用,一用就是15年。
杜恒海告诉人民网记者,2017年6月18日凌晨4时30分左右,睡梦中的他被朋友告知,用于做生意的房子被拆了。赶到现场后杜恒海发现房屋已经完全坍塌,现场一片狼藉,并且屋子里的文房四宝等物品也不知所踪,他随即报了警。
在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青年路派出所的接警纪录中,证实04时55分59秒接到杜恒海报警,而警方的处警结果是:现场告知报警人到相关部门去解决。
董天时之子董永告诉人民网记者,警方所称的“相关部门”,即是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街道办事处和云龙区城管局,“房子就是被他们以‘创建文明城市’的名义,当成违章建筑拆的。”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当地正开展得如火如荼,各级政府和部门都把“创文”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据云龙区城管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城管干部证实,作为主城区的“创文”责任重点单位之一,“我们几乎每天都开会强调这事。”
就在记者采访的8月10日当天,当地又召开了一个由“37家重点责任单位、部分窗口单位、驻徐大中专院校”参加的培训会,会上要求各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要“吃透指标,量化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压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创建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有关部门”称是拆违,不知房子有证
董永称事后他多次到上述两部门“要说法”,得到的答复均为“拆除的是违章建筑”。董永一再向记者保证,此前他们没接到过任何关于房屋要拆迁的通知,也没有任何人找他们谈过拆迁之事。
8月9日,记者就此事先后到彭城街道办事处和云龙区城管局求证,二者均强调他们拆除的是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背景下”,经规划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而对于谁是拆除主体责任人一事,办事处称以区城管局为主,街道办配合;云龙区城管局则强调街道办事处是主体,城管局只是配合行动。
关于被拆除的董天时的房屋“双证”齐全一事,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王义表示“不大情楚”,区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张某则称“第一次见到(证)”,并怀疑该证的真实性。
董永告诉记者,房子被拆后的第二天,他就到房管部门进行了查询核实,8月10日,记者也在房管部门查询到了该处房产的档案信息。
强拆“双证”齐全房屋被指另有隐情
关于 “拆违”为何要选在凌晨进行,“有关部门”均未作出解释,而董永表示,他“有充足的理由”怀疑自己合法的房产被强拆,还与另外一房地产开发商“龙腾公司”有关。他认为这是开发商为达到“无偿占有土地”而与街道办事处“合演的一出双簧”。
8月10日,青年路和文化路交汇处的房屋拆除现场,已经被印有文明城市标语的“文明墙”围了起来。在“文明墙”的里面,紧挨着董天时原房屋的地基,是龙腾公司新盖好的6层大楼,而董天时原房屋的地基处,则被挖了一个深深的大坑,露出了该栋大楼地下车库的出入口。“我的房子如果不拆,这个地下出入口就没法建,而房地产商又不愿拆迁赔偿,就与办事处合伙想出了这么个损招儿。”董永认为。
董永告诉记者,在他的房子被拆后的第四天,即6月22日深夜23时左右,龙腾公司就“迫不急待”地在他房子的地基上开始施工,被他报警制止。而就在记者采访后的第三天,龙腾公司又试图施工时,再次被制止。
龙腾公司在项目现场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董天时的房屋被拆与他们有关,并称他们所建项目的用地手续合法,“有任何事可以让国土局来找我们。”
看不懂的土地面积“数据”
记者从徐州市国土局了解到的信息显示,龙腾公司2007年取得该地块的开发权“用于商业、住宅项目”开发。该地块是龙腾公司从某单位的国有土地转让而来,实则早在2004年双方已经以协议的方式实施了转让,国土局2007年的批复“只是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让人看不懂的是,该宗土地原出让单位用地许可上标注的转让面积为4345.06平方米,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中的转让土地面积则成了4657.7平方米,而到了国土局批复用地的面积则又变成了4506.9平方米,最后龙腾公司取得的土地证上标注的发证面积却又成了4442.35平方米。4份原本应该非常严谨的文件材料中的土地面积数据虽前后矛盾,但出让土地的总价款“1960万元”,却始终未变。
8月10日,徐州市国土局向人民网记者出具了一份对该宗地块的情况说明,说明中称:按照该局勘测界定结果,整宗土地规划用地是4657.7平方米,因地块东南角规划了道路用地150.8平方米,因此将其扣减,批复出让面积为4506.9平方米。这份说明,依然无法解释原转让土地面积与批复土地面积,以及办证土地面积前后矛盾的疑问。
7月4日,在自己的房屋被强拆半个月、诉求无门之下,董天时将彭城街道办事处和云龙区城管局,以及龙腾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虽然觉得希望不大,但这也是我们能用的最后的办法了。”董永无奈地说。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