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墓使用年限拟缩至20年 和国家保持统一
南京普觉寺墓园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赵杰 摄
“南京公墓使用年限计划从30年改为20年”,8月31日,这条消息刷爆了南京人的朋友圈。为什么少了10年?到期后怎么续费?要重新购买吗?对于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殡葬部门。
缩短使用年限是为和国家及江苏省统一
这则消息的来源,是日前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就《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拟对《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现代快报记者查阅发现,《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由南京市民政局起草,最后一次修订时间为2003年8月28日。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拟再次修改。其中,原来办法中第十五条规定,“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其他骨灰处理设施的使用期限为30年”,此次拟修改使用期限为20年。
为什么要从30年缩短到20年?征求意见稿中给出的修改理由和依据是:根据《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性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塔陵的塔位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墓穴(塔位)的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墓穴(塔位)使用年限到期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用手续,缴纳使用费。
南京市殡改办主任陶四海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此次修改主要是为了跟上位法统一。“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都是20年,南京之前规定的是30年,所以这次是为了跟省里统一。”
那么20年的使用年限有何依据?记者从南京市殡葬部门了解到,当时国家是考虑到20年为一代,一般三代以后墓穴无人祭扫,所以希望墓穴能循环利用起来。
修订前买的公墓,使用年限怎么算?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不少墓穴是1990年前后建设的。如果按照30年使用年限,这批墓穴距离到期还剩两三年。如果按照修改后的20年使用期限,那么大批墓穴现在已经过期了。这怎么算?
陶四海介绍,适用范围他们正在研究中,但是一般来说,是按照新老划断的方法来执行,在修订前购买的公墓,还是按30年来算。另外,现在修订办法还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何时确定执行还不知道。
使用年限到了,该怎么办?
另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是,如果使用年限到了,还要重新购买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江苏省也只是规定要缴纳使用费,但这个使用费到底是什么费用、怎么交,并没有明确解释。
“这个问题我们也很头疼,不仅是南京,各个城市都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陶四海表示,前一段时间,他们也跑了几个城市调研,大家都在研究自己的对策。“一方面是等国家出台相关的规定,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研究探索,会出一些配套政策。”他透露,南京计划明年重新修订殡葬管理办法,已经列入立法计划。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各大墓园目前的解决办法是,墓穴到期后,让顾客续交一笔管理费。而根据规定,经营性公墓政府定价是每年20元/平方米收取护墓管理费。(徐岑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