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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5-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3日—12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房管局党委进行了“机动式”巡察。2018年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房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房管局党委反馈了3大类9个方面的问题。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落实,在市纪委派驻第16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全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担当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担当。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化对巡察整改与“政治体检”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履行好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监管等部门职能工作,千方百计推动各项工作顺利扎实开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担当,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按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意见落实到位、机制建设到位的“三到位”要求,多次召开党委会、调度推进会,召开两次党委民主生活会,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压力层层传导,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突出整改成效。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3大类9个方面问题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深挖细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在健全制度、落实制度上发力,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全程留痕,纠建并举,从根本上端正党风政风。目前,所反馈的问题三分之二已整改到位或基本到位。自巡察整改以来,全局已建立完善制度80多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57个,违规挪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清退违规发放款项202.6万元,追缴企业应收房租2.08万元。

二、在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和班子凝聚力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把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局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的“头雁效应”,带领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局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党委先后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发现的问题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深刻吸取“8·1中梁事件”教训,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了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年度考核,加强调度督查,春节期间加班加点完善规章制度,排查廉政风险点,并组织学习,强化执行力,规范了工作程序和行为。局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局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视察徐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全局在职党员100%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考学;局工会开展了全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200多人现场观看,做到学用结合;建立了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集中学习或开展活动、联系服务群众,做到了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多样,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巡察整改方案和进度均报经市纪委派驻第16纪检监察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审定,确保了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先后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动员部署、全局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调度进展情况、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推进整改、市纪委派驻第16纪检监察组对全局基层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进行辅导培训并督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每次局党委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自觉接受监督,听取好的意见建议。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精神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梳理公开了房管局职能,印发了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制定了2018年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并开会部署,编制房地产市场运行日报、月报推进市场监测调控,加强商品房销售秩序管理并严查违规问题;进一步改进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近期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网上受理,实现审批与监管分离;优化调整了存量房业务流程,为房产经纪机构提供网上签约备案和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服务,增加了向税务部门推送信息服务;对2017年度审批的预售项目“回头看”,完善手续,提速增效,防范风险;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步伐加快,荣获市创新奖优秀奖,促进了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加强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印发了《徐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及统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定期存款询价管理制度》《群众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公开聘请20名群众监督员,维护业主利益,保障维修资金安全;开通了维修资金网上查询系统,将2018年定为维修资金宣传年,强化监管、规范使用、方便群众。

3.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2018年全局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每月组织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上报了近3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市委组织部脱产培训学习计划。春节前,局党委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深入基层调研、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多次研究解决难题,先后于1月26日和2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能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责任,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同志”相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认真点评。3月上旬,班子成员还陆续到分管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了基层情况,提高了组织生活会质量,推进了问题整改。局党委突出改革创新,经集体研究,印发了局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和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等4个职能工作方案,以及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并开会部署;完善了《局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工作意见》《局党委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春节前,每名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进行了“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检查;局领导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带好头、把好关、防风险。

三、在局党委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作风方面

1.关于按组织要求选人用人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局各基层党组织均完成了换届选举和党组织负责人选配工作,各项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选人用人工作有序进行,年度考核中专门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对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进行了无记名互评,对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民主推荐;按照市委部署,配合做好了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工作,推荐了拟提拔副处级干部人选;完成了4名科级干部混编混岗整改工作,规范调整了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确保做到公开透明、群众公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招录公务人员,稳步解决机关干部断层问题;拟订了局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加强干部梯度建设。印发了2018年度全局教育培训计划并狠抓落实;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局党委专门研究确定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严格凡进必考制度,增加人事工作透明度。

2.关于违规行政审批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订了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指导和组织全系统的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围绕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期物业招投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销售配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通知》《关于规范房产测绘收取相关材料的通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的一系列文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了“权力入笼”,解决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办理、资金监管与使用问题;将房产交易大厅的所有窗口纳入廉政风险技术防范,实行远程监控和即时监督;以身边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制度规定,防止出现违规违纪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查找内部廉政风险点,对商品房预售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和动态监管,全程监察、全程留痕,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管理机制,堵塞了审批漏洞,规范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

3.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以百姓需求为导向,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服务态度、工作标准质量、工作实效、外界评价等方面的差距,持续优化作风建设,开展了看进取精神、比整体战斗力,看改进作风、比服务满意度,看业务创新、比工作亮点“三看三比”作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营造激情干事、主动服务、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局领导积极协调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问题,确保了房管部门“三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落实窗口单位“你休息我服务”、全程协办、限时办结、同岗AB角和服务质量即时评价等制度,住保中心为廉租房住户上门年审,物管中心的“互联网+”建设方便了住户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白蚁防治处为保证企业工程工期经常加班施药,房屋租赁监理处不断拓展租赁平台功能方便群众使用等,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少跑腿、不求人,服务水平和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房产监察支队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防控,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了作风纪律大整顿,把作风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和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清查,努力营造新型“亲清营商”关系。局作风办对机关和基层单位明察暗访常态化,每月对机关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三服务”十佳标兵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在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中实行作风建设流动红黄旗制度,纳入考核,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作风建设水平。

四、在局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和对下属单位监管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月28日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了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了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均按照局党委要求,在年终考核时对党建工作述职,压实了主体责任。局党委积极对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在“中梁事件”中,已有7人被追责,相关人员在党委会、支部会上深刻检讨,吸取教训,警醒他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频繁发生和“四风问题”严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党内政策法规,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局作风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查找基层单位存在的违反八项规定、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违规吃请、转移招待费、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对购买食品、无明细办公用品、超标准乘车住宿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自查自纠,严格按文件规定清退违规款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办。对局属单位收入分配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企事业单位收入和津补贴发放工作得到规范。

3.关于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严重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已安排局系统各单位对财务人员自然情况和业务情况重新登记存档,完善资料;修订了《局机关经费审批报销制度》《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徐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款询价管理制度》,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档案和资金管理。建立了局内部财务联合审计制度,严格执行《联动审计督查实施意见》,相关处室全程参与,做到重大节日必审、年底必审、干部离任必审,及时发现各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取消、规范了局属单位多项津补贴。局党委对局属单位的年度内部审计已结束,重点加强了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的检查。局属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整改。3月底已对基层单位进行了会计档案培训,参加了全市财经法规业务培训。完成了全局固定资产建账工作,做到账物相符。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一时难以落实的均制订了措施限时整改。

下一步,房管局党委将继续加快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明各项纪律,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整改落实率、线索处置率100%,努力提高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水平,为加快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强富美高”新徐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6-80801602;邮政信箱:徐州市房管局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城区汉风路1号F226房间,邮编:221018);电子邮箱:fgj_zzc1@163.com。

中共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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