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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24万元买房子 买的竟是一套“假房”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时间:2019-01-07

 

梅建明 江公宣
 
 

 

  扬子晚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江公宣)1月5日下午,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派出所接到有人报警,称有人使用假的房产证明来办理过户。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结果发现使用假证的臧某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证有假。原来,臧某借钱给朋友,朋友以房产为抵押,最终决定过户给他,来办理过户时,没想到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了警。

  看到民警到来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办证的一方臧某告诉民警,这个证是朋友戴某抵押给他的。

  据臧某介绍,从去年6月底以来,戴某不停地向他借钱,然后跟他说自己有套95平方米的房子要卖,看在臧某原来和自己是同事的份上,也帮助自己多次,戴某表示愿意以65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臧某。臧某因一直对戴某很是信任,也先后给了戴某24.6万元的房款。可戴某就是没有钱还给他,于是他决定将房产买下来。但每次催着戴某去过户,戴某都是找理由推脱,一直未能办理。

  臧某因担心钱要不回来,便堵住戴某,要么还钱,要么将房产过户。无奈之下,戴某便把房产证和房产局的证明给臧某看,并且称要在2018年12月17日才能去办理过户。但到了这一天,戴某依旧没有帮助臧某办理过户。

  1月5日下午,臧某就带着戴某给的房产证及相关证明到江宁区市民中心房产过户。结果,被工作人员发现房产证有假报警。

  看到这种情况,警方立即传唤了戴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戴某供认不讳。他表示自己是一时糊涂,其实自己根本没有房子,但为了想借钱,就花了600元买了一张假房产证欺骗臧某。戴某向警方表示,自己有钱了肯定会把钱还上。但戴某不知道的是,他的做法已经涉嫌犯罪。

  记者了解到,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南京江宁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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