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法治助推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建设专题研讨会举行
揭牌仪式
信用法治助推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建设专题研讨会举行
8月9日,2017年浦江法治论坛·温州峰会暨信用法治助推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建设专题研讨会在瑞安召开。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企业家、特色小镇的分管领导等60多人欢聚一堂,就信用法治助推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建设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分析,并对中国特色小镇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可持续性和命运共同体的建设给出了重要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工交法制司司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会会长张建华为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主持揭牌仪式。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浙江省特色小镇研究会会长郁建兴,首先介绍了浙江省从2015年至今这2年来创立的106个省级特色小镇的情况,并给出了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的5个基本经验:一,因势而起,传统产业化“危”为“机”的转型升级。二,乘势而建,根植于扎实的产业基础。三,借势而兴,经济社会内源发展的动力机制。四,顺势而为,小镇特色发展的政策供给。五,聚势而成,特色小镇居民的获得感。其次,郁建兴从开发区模式依然存在、顶层设计尚待完善、人才引进困难、政府观念尚待转变、社区营造亟需跟进等5个方面谈了浙江特色小镇未来发展的着力点。最后,郁建兴就浙江省特色小镇值得推广的经验给出了以下4点建议:一,依托原有产业基础,紧扣产业升级趋势,锁定产业主攻方向,形成错位竞争。二,市场“进”政府“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三,重视环境建设,生产生态相融合,使小镇更具吸引力和生命力。四,尊重市场规律,目前特色小镇较为成功的案例,是业已经过市场竞争机制残酷筛选的结果。
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报副总编、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陈柳钦认为,特色小镇建设的基本条件是生态自然环境,同时要有地域和空间的特色及风范。另外,特色小镇的发展要有产业的驱动。资本是特色小镇的引擎,特色小镇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实体经济的支撑,而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缺少资本。特色小镇的灵魂是文化,否则难以生存下去。只有这样,特色小镇才能真正发展成为融为一体的命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
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晓刚,从金融、政策、运营、产业、互联网、物理等社会形态的5个方面深入地探讨了特色小镇规划设计与实践经验。在结合浙江省特色小镇的发展阶段、构成要素和实践案例的基础上,明确地界定了特色小镇与城市、产业园区的区别,并概括了以创新为核心、以平台、激励、成本和包容为最大公约数的特色小镇构成要素。
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秘书长、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朱国华在高度评价中国文化即为命运共同体的根本前提下,认为中国特色小镇就是中国文化的缩影,并在法治就是软环境、是规范、是推进器、是创新保障的制度性条件下,寄望我们对待特色小镇就像对待婴儿一样,来打造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
北京大学教授窦尔翔通过对特色小镇与市场的关系、供给需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政府引导资金风险等有关特色小镇过热现象的分析,揭示了资信对特色小镇建设的核心作用和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秘书长殷辉认为,特色小镇作为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可以避免政策的短板。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特色小镇的发展模式必须适合省市自身的特色,因材施教。
《人民法治》执行总编陈惊天认为,特色小镇是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的生命共同体。并且强调特色小镇的基础设施只有处于和谐的状态才能促进健康、宜居和可持续性特色小镇的落地。
《法学杂志》执行编辑付强研究员从西方国家特色小镇的角度,特别是荷兰小镇羊角村的房屋建筑及质量维度谈了,特色小镇建设中质量优先的重要性和根本性。并指出特色小镇只有在结合当地真正特色的基础上,才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行性,并进而成为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温州大学商学院院长胡振华、温州平阳县金融办主任傅贤党、特色小镇网总经理胡国林等嘉宾也分别发表了各自观点。
此次大会由浦江法治论坛组委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会、浙江省特色小镇研究会、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中国创造学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