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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湖 春季“护鱼行动”展开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  时间:2019-04-02

 

市云管委将采取定点蹲守与流动巡查的方式全方位看守管理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樊海涛)日前,常在云龙湖畔锻练的市民刘先生反映:古谚云“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季是万物新生的季节,鱼儿也到了产卵繁殖期,湖中鱼因此变得非常活跃,食量大增,可有人却竟趁机在湖边偷偷垂钓、网鱼,令人气愤。

3月30日傍晚,记者来到云龙湖景区,在湖中路音乐桥南侧发现,此段湖边地势较低,有绿化带茂密植被遮掩,十分隐蔽。一青年在湖边手持简易抄网在水草中不断推来推去,网起鱼落,几条鱼被倒进鱼兜内。“为什么要在湖边捞鱼?”记者上前询问。“没什么,就是图个好玩。”对方一边回答,一边拎起水中的鱼兜,警惕地快步离开现场。

除了有人在这儿捞鱼,还有人“潜伏”在湖边偷偷钓鱼。记者看到,一中年男子坐在湖边的芦苇丛中,两套渔具同时下钓,旁边还放着一只黑色塑料袋。

旁边一位老伯告诉记者:“几天前,这些人就来这附近偷偷钓鱼和捞鱼了。岸边竖着禁牌,他们却装作没看见。”

对此情况,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春季是鱼类产卵繁殖的重要时期,也是一些不法分子进行违法捕鱼案件的多发时期。《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禁止在划定的区域和时段外垂钓,禁止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违反上述条例,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的,没收捕捞工具、捕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云龙湖5A级风景名胜区水面秩序,持续保护景区渔业资源,促进景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市云管委统一部署,景区执法大队联合景区公安分局、云龙湖养殖场及周边多家单位开展2019年度春季“护鱼行动”,共同打击破坏云龙湖水资源的违法行为。行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4月底,本着“宣传教育在先,依法进行长效管理”的原则,结合景区水域特点,将云龙湖周围有水草的区域分段设置责任区,采取定点蹲守与流动巡查的方式、水上执法快艇巡查与陆地执法车辆巡查相结合办法,进行全方位看守管理。同时,重点对违规违法案件易发地段增加保安加强看护,对偷钓惯犯和偷钓数量较多的人群加大打击力度。对于不配合执法人员执法或暴力抗法的,移交景区公安分局处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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