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房地产再融资审核程序未改变
来源: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06-12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8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房地产再融资审核程序未改变。
张晓军说,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和2013年《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证监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这一政策没有变化。 他说,证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规定,并已与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并完善了部门协商机制。对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募集资金投向涉及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再融资申请,一律就其用地情况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
关于证监会建议IPO企业合理把握申报时间的用意,张晓军回应说,当前主板和中小板在审企业450余家,创业板在审企业230余家,企业排队积压现象较为严重。
“新申报企业将按照受理顺序安排审核,预计在较长时间内难以完成审核程序,但这些企业仍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先披露并不断更新财务资料。”张晓军说。
张晓军说,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改革思路已经明确,关于进一步取消和简化行政许可、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渠道、加强并购重组监管、推行并联式审批等改革建议,已被《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采纳吸收。(记者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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