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频道 > 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中介费管理下放到地方政府

来源:北京青年报 [微博]  作者:  时间:2014-07-19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日前将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权下放,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根据公告,各地可根据当地市场发育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所对应的服务内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目前还没有收到北京方面的新政策。另外,即便取消最高限制,也不会出现中介费暴涨的情况,一旦市场化,各中介公司为了争夺客户,都会提出符合自身特点的费率。”北京一家中介公司研究总监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

责任编辑:管理员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关于我们 | 工作人员查询

黄淮网(www.86hh.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