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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假期打工 权益如何保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2-05

原标题:学生假期打工 权益如何保障

早上8点,在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园一家电子工厂内,夜班工人刚刚下班,白班工人又涌入了生产车间,在这里,他们要进行12个小时的劳动,保证这条生产线24小时不间断地运行。

春节临近,许多电子制造企业出现劳动力短缺,一些西南地区高校开始出现假期学生工流动潮,大量学生在寒假期间通过劳务中介介绍前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开始为期一到两个月的打工生活。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劳动中介的宣传中,短期打工的大学生可以拿到不低于4000元的薪酬,同时承诺工作环境好、住花园式公寓,享受各种福利待遇。

现实与大学生想象的是否一样,这条假期外出打工路是否平坦顺利?

招工渠道渗入大学生朋友圈

刚考完试,大二学生韩强便给家里打了招呼,这个寒假,韩强将和同学一起前往深圳一家电子厂打工。在他的手中,拿着一份和招工代理刚刚签下的诚信用工承诺书。

这名招工代理是他的同班同学陈辉。陈辉在同学眼中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他曾经利用假期去煤矿挖煤赚钱,又到过深圳、上海等地打工。

这个寒假,陈辉帮一家中介公司招工去深圳的电子厂,每拉到一个寒假工,中介公司会给陈辉约150元的中介费。陈辉在自己的朋友圈、QQ空间、微博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广告宣传。每当有同学朋友评论留言时,他就会主动找上门,派发宣传单,宣传寒假工的种种好处。

“这就是熟人招工的好处,大家能信任你,你发动认识的同学朋友一起去打工。”陈辉说,对于很多家庭条件有困难的学生来说,只要条件好,他们就愿意去。

与陈辉签约合作的,是一家名为“三藏人力资源管理”的寒假工中介公司。在贵州省十几所高校里,这家中介公司培养了百余名像陈辉这样的校园代理。

“他们不说,我们不问,我们只知道环境是安全的,具体是什么样到工厂就知道了。”陈辉这样描述对于工厂寒假工作的了解。

按照流程,在学生决定外出打工后,陈辉会代中介公司为学生提供一份名为《寒假工诚信协议书》的合同。记者注意到,这份合同仅对学生外出务工安全问题和薪资情况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并特别约定,签约学生非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中止合约,必须按照校代理与中介公司的安排,前往工厂工作。

记者按照一张招工传单上的信息随机拨打了一家招工企业的电话,这家企业的招工标准为:只要认识英语26个字母,无身体疾病即可。企业的招工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身体健康,年满16周岁都能报名,高中生大学生均可,每多拉到一名同学,可以获得100~300元的奖励。

而涉及工作环境的细节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只负责招工,工作环境信息没有更多了解。

遭遇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

“寒假工需求量大,这当中也有不少虚假信息和招工骗局。”有过多年打工经验的西南大学学生韦纯玉这样总结。

韦纯玉曾和同学多次去电子厂打工,在他的印象中,每年都有人被黑中介欺骗。在韦纯玉看来,相较于学校组织的假期勤工俭学,学生根据劳动中介的指引前往深圳等地打工的方式风险太大。

云南一所高校的学生李威刚放寒假就独自一人来到广东省中山市,进入一家电子厂打工。按照中介给出的条件,李威入职后可以住在厂方提供的四人公寓内,8小时工作制,每个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然而,到工厂第一天,李威就发现,工友们的工作都在12小时以上,加班多的熟练工人月薪仅在4000元上下。

工厂给普通工人的工资标准是15元/小时,而寒假工的工资标准则是9.5元/小时。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中山市人社局发布的工资标准发现,2015年5月1日起,中山市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不仅工资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李威在中介公司宣传单上看到的承诺也没有兑现,食宿免费变成了每天11元三餐补贴,住在12人一间的宿舍里。

“单单靠每天的补贴吃不饱,厂里还经常有各种收费办证,噪音工作、粉尘工作没有防护措施。”李威说,每天食堂-工厂-宿舍的生活让他备感压抑,“我感觉这里就是一个监狱”。

李威多次打电话联系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他的答复是正式工才能达到每个月5000元以上的工资,寒假工只是给予一定的报酬补贴。

李威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深圳、上海等地的寒假工队伍中,同样很多大学生遭遇了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尴尬。

寒假开始后,贵州一所高校学生何昭带着一群同学来到上海松江的一家电子厂,原本准备去往深圳的他们因为深圳工厂满员而被临时调整到上海。

在这家工厂,何昭一行人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月工资加上补贴仅为每月3000元左右。作为校园代理的何昭联系了贵阳的劳动中介公司,但该公司负责人以学生“顶岗实习”而非“正式工作”为由,表示学生工资水平较低为正常情况。中介机构承诺的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何昭一行人也没有得到。

老生常谈问题如何推动求解

大学生假期打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由来已久,一些青年通过中国青年报微博给中国青年报青年之声栏目留言。

网友@一生悬命留言说:“我也去过(打工),在北京,住的地方特别冷,特别破旧,过年并没有3倍工资,只不过多给了四百块钱,我们这还算好的,好歹给发工资有活干。有的同学去了一直滞留不安排,就一直让你等着,更有的就被骗了,感觉我们很弱势,一点保障都没有。”

网友@和时光一起约会说:“问题被报道出来受不到重视,有什么用?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多关注此事,大学生们是弱势群体。”

从2011年起,中国青年报就接连曝光学生寒暑假打工权益被侵害的案例,但青年学生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许多学生没有时间和精力支撑漫长的维权过程,维权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贵州省青年法学会会长孙光全认为,频繁出现大学生假期打工被骗的事件,行政机关监管缺失、惩治不力是首因;其次,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也给学生维权带来了很大障碍。

对于法律障碍,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分析说,大学生外出务工的行为往往不能按照劳动法来界定,而是按照民法中“劳动雇佣关系”来进行区分。

他进一步解释说,大量学生在外出务工前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协议,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大学生在外出务工前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属于“劳务雇佣合同”,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合同”。

如果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了纠纷,这样的纠纷也不同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而只能以普通民事诉讼的形式主张权利。

张新年特别提醒大学生,假期外出务工前与中介机构签署合同时应该明确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和工资标准,一旦在务工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就可以按照合同处理。

(文中学生姓名均为化名)

(记者 白皓 实习生 沈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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