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立法应对校园欺凌 专家建议中学配校警
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不时曝出,这一问题备受关注,然而迟迟得不到解决。昨天,《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研讨会在宁举行。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是江苏省2016年度正式立法项目,目前初稿已拟好。其中专门提到了应对“校园欺凌”等热点问题。
拟规定:对可能构成刑事案件的立即报公安机关
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不时曝出,有些案例手段非常残忍,严重的致人死亡。据介绍,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有的涉事学校采取内部处理方式,也助长了欺凌者的气焰。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条例初稿专门列出一条强化“校园欺凌”应对。第35条规定了“校园欺凌”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要求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原则,预防“欺凌”行为,对可能构成校园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有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专门教育措施。
专家建议中学等配备专职校园警察
“在应对校园欺凌事件方面,不妨尝试一下配备校园警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吴宗宪认为,对于老师管不了或不敢管的不良学生,可以让校园警察来管。
他说,因年龄原因,小学生的不良行为不会太严重,因此小学里只需配备兼职警察,可以找片警兼职,经常去学校转转。中学或中专等学校,建议配备专职校园警察,并设置谈话室。“现在有的学生学校管不了了,可能会被开除学籍,或自动退学,这对孩子的成长来说影响较大。如果有校园警察,他们可以跟这些学生谈话,及时干预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其他
网络安全
拟规定:配上网辅导员采用技术防止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
禁设禁入
拟规定:娱乐场所除节假日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犯罪记录封存
拟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应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当泄露(鹿伟)